为解决法律进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16年,山东省开始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三年多来,法律顾问进村入户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村民依法维权,真正让村民不出村就能得到法律帮助。1月15日,山东广播电视台三农新闻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访。
2016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在全省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三年多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贴近群众、扎根基层的优势,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将大量社会事务和矛盾纠纷引向法治轨道,从源头上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为打造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作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120余万件次。
为切实把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好、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省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和基层导向,组织人员分赴全省各市、部分县(市、区)和村(社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既聚焦解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又注重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对于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必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全省共有1.46万名法律顾问担任6.63万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这1.46万名法律顾问中,有律师8521人,占58.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678人,占32%,还有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主要力量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总量不低,但村(社区)平均占有水平不高,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也很不均衡,偏远县(市、区)法律服务资源十分匮乏,有的法律服务人员一个人担任十几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影响了作用的有效发挥。要通过发展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鼓励引导法律服务人才向欠发达地区流动、扩大法律顾问人员遴选范围等措施,大力加强基层特别是偏远地区法律顾问资源供给,争取有效解决法律人才匮乏和不均的难题。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把推动政策落实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山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调动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让群众了解法律顾问,提高群众对法律顾问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三是定期开展调研督查,适时召开推进会,督促各地抓好文件落实。
四是建立完善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补贴经费与工作成效挂钩的差别化发放制度,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