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提到徐艳丽,乡亲们总要拉上几句,“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她的身影,没有哪个矛盾,是她不能调解的”。在村干部眼中,她是“主心骨”;在群众心中,她是“贴心人”;在同事眼里,她是“工作狂”。她就是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徐艳丽,大家公认的“好人”。
攻坚克难,深入矛盾纠纷第一线
徐艳丽经常说:“有为才有位,我们不能等工作,要主动找工作”。她积极参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入户包村、村居换届、扶贫搬迁等工作她都积极参与。
记得她刚到单位的第一天,就开始参与村居换届纠纷调解工作,初来乍到的她连村的位置在哪里,都不知道。对村居路线不熟悉,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每次与包片干部下村调解的时候,她都主动要求自己开车,以此熟悉路段,了解村情。
“徐主任,我们村有许多搬迁纠纷需要你帮着调解一下!”
“好,今天我手头还有两个调解案子,明天去吧。”
“不行,情况紧急,今天务必过来调解!见面再说……”
2020年5月9日中午,徐艳丽挂掉王家怪草村王书记的电话后,召集所里调解员快步走出门。原来,根据全县化工园区搬迁工作计划,两天后十字路街道王家怪草村全体村民将开始签署搬迁协议,但村里仍有大量遗产继承纠纷、赡养纠纷存在,如果这些纠纷不解决,整村协议不能顺利签署,村民利益就会受损失,全县化工园区搬迁工作进度也会被拖慢。
时间紧、任务重,说干就干。她带领调解员从中午1点调解到次日凌晨2点,连口水都顾不上喝。凭借着对搬迁政策的熟悉以及对群众工作的热情,用了仅仅一天的时间,徐艳丽和同事们就调解了18起搬迁纠纷;经过两天的奋战,徐艳丽带领着调解员将村里的绝大多数搬迁纠纷调解完毕,保障了全村搬迁安置协议的顺利签订。
她先后参与过多次整村搬迁调解工作,正是这种“刷屏式”的工作热情,徐艳丽及其所在的调委会渐渐得到了街道党工委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情暖民心,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2018年9月,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走进了十字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调委会帮助。老人八十八岁,没钱看病,因治病花费14000元钱,女儿垫付。而自己辛辛苦苦养育的三个儿子早已不闻不问,避之不及,今后治疗费用和养老费用都没有着落。
了解案情之后,她气愤地说:“都说养儿防老,现在竟然出现三个儿子都不赡养老人的案例,这个案子不解决,就是我工作的失职!”
她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与管理区书记、专职调解员、包片干部一同前去调解。调解过程中,老人大儿子态度恶劣,非常不配合调解,三进三出调解现场,就是不肯承担赡养费。眼看就要调解不成,同事们都有些气馁,但徐艳丽坚持不肯放弃。
她与调解员商议必须做通大儿子工作,这是案件的突破口。从早上9点到下午3点,徐艳丽一直耐心劝说大儿子,情理法理一一讲通,最终当事人打开心结,同意出钱赡养老人,子女四人在她的主持下签订了赡养协议并共同承担此前花去的14000元治疗费用,一天的调解不仅解决了老人养老问题,也对周边村民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她说:调解员的岗位虽然平凡,但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每一起纠纷调解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解工作不仅是“良心活”,更是“民生活”。
对症施策,重修和谐邻里关系
为做好调解工作,她在长期的调解工作中摸索出一套四步综合工作法:一是“拉家常”法,百姓之间的纠纷多是家长里短,通过拉家常的方式既可以了解案情,又可以增进感情消除紧张关系。二是倾听法,放下架子去听,所谓“听”包含多个方面,既要耐心听双方当事人诉说,做当事人的“撒气筒”,又要听周围人意见,正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案件的真实情况周围群众往往看得更明白。三是“找关系”法,在一些调解案件中,当事人听不进调解员的调解,但是可以寻找其亲朋好友“解围”,通过多方努力形成突围合力。四是“硬办法”,如果当事人蛮不讲理,调解员也要用气势压倒他们,只要坚持公平公正,就不怕硬碰硬,让调解当事人彻底打消“闹事得好处”的念头。
在10多年的调解工作中,她或许没有惊心动魄的壮举,却温暖如春风细雨,润物无声,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足迹遍布辖区的每个角落,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先后被上级部门授予“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四德”模范、“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4年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2020年12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21年1月,被临沂市委宣传部等7家部门评为“临沂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