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的决战决胜年。山东省委将2020年定为“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全省上下要以攻坚的状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趟“地雷阵”,咬定目标不放松,风雨无阻勇攀登。
为更好地体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的部署要求,围绕“法治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把改革攻坚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有效发挥统筹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法治山东这篇大文章,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近日专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解西义。
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6省市之一
山东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8万人
社区矫正是贯彻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制度,是立足我国国情和长期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借鉴吸收其他国家有益做法,逐步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的刑事执行制度。主要任务是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促其在一个社会化、开放的环境下顺利回归社会,有利于化解消极因素,缓和社会矛盾,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我省是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六个省市之一,2004年启动社区矫正试点,2010全面试行。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8万人,累计解除矫正38.7万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2万人,是全国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最多的省份。社区矫正对象年度再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社区矫正法》颁布后,特别是司法部召开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司法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立法精神,迅速行动,积极作为,推动《社区矫正法》在我省落实落地,取得一定成效。
认真抓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工作。4月份,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面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专门开展了《社区矫正法》学习讲座。印发《山东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进行部署。全省各地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场所和报纸、电视等传播平台,以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方式,进行密集宣传造势,提高了《社区矫正法》全社会知晓度。
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设。经省委编办同意,在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山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由省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副省长、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任副主任,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召开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山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细则》,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委员会工作制度。同时指导各地尽快设立委员会,截至目前,全省16个市全部设立了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103个县市区,271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另外,在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方面也取得突破,临沂市平邑县等7个县(市、区)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为推动全省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划建设进行了有益实践。
开展社区矫正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根据《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司法厅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和建议,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充分沟通磋商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围绕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实施法规
全方位推动社区矫正创新发展
省司法厅联合多部门出台《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是我省推动《社区矫正法》落实落地的一项重要举措。《细则》共八章一百零七条,总体凸显了“五大特点”:
一是坚持依法规范,确保《细则》的合法性。《细则》坚持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为落脚点,在不新设和增加社区矫正对象义务、不突破和增设执法权限的前提下,细化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权力行使,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二、坚持总体设计,确保制度体系的完整性。《细则》对我省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筛查,将原有的零散分布、互不统属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统一成为完整的规范体系,实现了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细则》注重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的难点、堵点等突出问题,如针对调查评估委托随意性较大的问题,明确了必须委托的情形;针对调查评估意见不统一的问题,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评价标准,切实增强了制度规范的可操作性。
四是坚持传承发展,确保工作开展的连续性。《细则》充分总结吸收了近年来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与成功经验,并进行提炼和创新,确保了新旧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是坚持创新发展,提升制度操作的精准性。《细则》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行了多方面制度创新。如建立完善了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了九类重点管理人群,提升了监管精准性;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等等。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靶向精准发力,弥补短板不足,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尽快实现全省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研究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意见建议,多种形式推动设置满足工作需要的社区矫正机构。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建立完善善监狱改造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持续推动“智慧矫正”体系建设,促进现代科技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底线,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不出事、不添乱、过得硬,经得起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