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学历公证、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四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法律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推行“跨省通办”业务,是山东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人为本、解决群众办理异地事项“来回跑”问题的有效方法。申请人办理学历公证、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一家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学校和驾驶证领取地限制;应届毕业生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不受考试报名地限制。“跨省通办”事项开通以来,已累计为群众办理相关事项15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