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首家联营律师事务所——泰华商恒(青岛)联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泰华商恒”)开业典礼揭牌仪式在青岛市市直机关会议中心举行。由此标志着,这一集聚香港、深圳、青岛三方律所的联营律所,正式落户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在国际贸易、航运物流、海洋经济等领域提供跨行业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助力青岛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该所也是在全国首创由两家内地律师所与香港律师所联营的新模式。
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最早于2014年从广东、上海开始试点。由一家内地律师事务所与一家或多家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直接提供涵盖内地及港澳法律的服务。2018年5月,国务院将“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列为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018年12月,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议》,将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范围扩大到全国。据此,司法部于2019年1月,制定《关于扩大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的通知》;同年12月,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山东省开展合伙联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泰华商恒由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前海)律师事务所、香港黄德胜岑文光律师行联合成立,成为山东省首家联营律师所。这一实现两家内地律所与一家香港律所联营的作法,是在上述制度基础上、在全国首创的联营新模式。
该所落户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后,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为己任,拓展延伸自贸区法律服务触角,拓展涉外法律服务新业务,努力形成全方位一站式自贸区法律服务的新格局;培养和引进优秀的涉外领军人才及专业拔尖人才,建成一支通晓国际法律和规则,善于处理自贸区及涉外法律事务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努力打造区域涉外法律人才的新高地;发挥好境内外战略合作机构的作用,通过联营各方已设立的境外机构或与境内外机构合作的方式,尽快建立连接东亚、上合组织国家及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化服务网络,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合作的新平台;不断学习和借鉴境内外自贸区服务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和创造青岛自贸片区服务的新亮点、新成果,打造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的“青岛模式”,创建中国自贸区及涉外法律服务的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