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舆情 > 山东加强制度保障大力推进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建设

山东加强制度保障大力推进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和《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要求,提升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办法(试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建设。

  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能力水平,是影响司法鉴定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建立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制度是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司法厅先后开展了能力验证集中评测、转岗考试、鉴定技术标准考试等各类对鉴定人能力的评估活动,摸索积累了经验。为全面规范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工作,省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实践与创新,总结经验,探索性制定出台了《办法》。

  《办法》凸显了山东司法鉴定工作特点,首次在省级层面上搭建了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的基本框架和组织体系,规定了司法鉴定人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作为评估重点,提出了理论考试、专家评估以及委托第三方集中测评等评估方式,明确了常规性的年度评估要求和应当及时评估的特殊情形,对评估启动、评估补测、题库建设、试题设计、评估组建立、专家选取及回避等程序环节进行了具体规范,并明确了评估结果公开、通报、使用以及后续整改等管理措施,大大提高了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的实施,建立起了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的长效机制,为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司法鉴定执业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抓手,必将推动和促进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持续提升技术能力水平,有效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11/20fa79d1-262b-4ddf-ad0f-8c0a21230daf.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