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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在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通知,部署在市、县(市、区)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培养、推树一批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培树典型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实施方案作出安排部署,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力争更多的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参与到典型培树工作中来。二是对标实施阶段。政府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分别对照《政府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指标标准指引》《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指标标准指引》抓好自查、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三是推树典型阶段。经自愿申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初审评估,省委依法治省办综合考虑典型的导向性、前瞻性、示范性,分别确定10个左右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四是推广宣传阶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在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中推树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是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典型培树工作达到预期效果。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统筹,避免典型培树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要对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切实将经得起检验、群众认可度高的过硬典型推荐出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10/3198240c-fb01-46a0-b3b5-5972468b21f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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