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你们的工作为我们困难群体提供了维权途径,这些东西是我的一份心意。”日前,79岁的受援人张某来到山东省聊城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将自己亲手做的90余双鞋垫等物品交给正在值班的工作人员。
据工作人员统计,老人捐赠的物品里有自己的书法、绘画作品各一幅,还有挂件一个、围裙十三个等等,也是老人一针一线辛苦缝制的。
原来老人因为债务纠纷,一直找不到解决方法,在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宣传下,得知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官司,便来到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张某符合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对张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看到法律援助手续这么快办好了,老人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这是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应援尽援,保证质量”的目标理念,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取消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扩大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探索开展申诉案件法律援助代理业务,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让贫困户、残疾人、老年人、特困企业职工、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