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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积极推进在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济宁市出台《关于开展在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首家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正式投入运行。

  

  《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根据法律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硬件设施和服务辐射区域等确定试点单位,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社会形象好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试点,通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向社会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行模式。

  《方案》规定了分中心建设模式、人员设置、场所设置等试行标准。分中心建设及运营以法律服务机构为主,以政府购买服务为辅。值班法律服务人员推行AB角制度,窗口采取“3+X”方式设置,一般应设置法律咨询岗、法律援助岗、综合服务岗,有条件的分中心可以设立企业法务援助、律师调解等特色服务窗口。各县(市、区)司法局组建工作专班指导调度分中心运行、评估考核和工作统计。

  经济宁市司法局、济宁市律师协会、市公共法律中心和中昊律师事务所的共同努力,9月22日,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昊分中心举行揭牌仪式,正式投入运行。分中心遴选20名执业律师负责分中心运行,紧紧围绕周边较多的楼宇商圈,电商企业集中等特点,全面落实惠企政策。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员工维权、助力中小微企业”的功能定位,设置了中小企业法律援务窗口,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中昊分中心成立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优势互补,辐射服务济宁主城区西北部近30万群众。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9/46c667ab-b04e-4d3f-9ff0-6c0c7bc8e00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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