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舆情 > 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

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8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中医药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从体制机制上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践需求,在借鉴各省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中医药服务。主要对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师职业资格认定与执业、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是中药保护与发展。主要强化了中医药种质资源、道地药材、饮片炮制工艺的保护措施,明确了中药种子种苗、中医药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质量控制等制度。

  三是中医药产业促进。主要明确了中医药产业规划编制、种植养殖与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新药研发与高端品牌培育、中药材市场建设和中医药延伸服务产业发展措施。

  四是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主要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经典名方、民间验方、秘方等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中医药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产权保护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建立协调机制和经费保障、人才保障、医保保障、规范行业评审评估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9/310ad1ba-4735-4928-81d7-f8495f7bcd7a.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