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确定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等18个单位为山东省司法厅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为全省政府立法工作提供服务支持和专业研究。
按照专业突出、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原则,经过公开申报、第三方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省司法厅与18个省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设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制定工作规则,规范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条件、工作任务、工作方式、权利义务以及沟通协调机制、考核制度、经费支持等内容。基地受省司法厅委托,承担法规规章草案起草、立法论证听证评估、立法清理审查、立法理论研究、立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任务。各市司法局根据本级政府立法工作需要,可委托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建立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特别是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创新。当前,山东政府立法工作以省委、省政府八大发展战略为重点,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的任务越来越重。为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需要积极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立法过程。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进一步优化整合法学理论研究与政府立法实务两方面力量,充分发挥法学专业领域“人才高地”和“思想智库”的作用,为政府立法工作提供更加系统化、专业化的服务与支持,进一步提高我省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