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至4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到日照市开展省公共法律服务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本群带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顶岐、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参加调研。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杰、副主任王森勋等陪同。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进行研究讨论。会上,市司法局介绍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法律行业协会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公共法律服务的概念界定、范围、平台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对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非常强,为更好地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开阔了思路。调研组将结合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务求制定出台的条例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调研组还实地察看了五莲县潮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五莲县松柏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五莲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组指出,五莲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扎实有力,近几年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打造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司法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老兵调解等工作亮点,下步要不断总结经验成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和备案审查处、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有关负责同志,日照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