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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打造群众身边的“法律管家”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记者 李晓群 通讯员 刘和兴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村(居)法律顾问,是群众身边的“法律管家”,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重要依托。

  在实现全省17542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日前,我省又在全国率先制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地方标准,对村(居)法律顾问各项服务推荐具体指标,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将城乡基层法律问题经由法律顾问导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律管家”助解烦心事

  “多亏了法律顾问,让咱们社区的集体收入有了保证。”说起社区里的法律顾问,淮北市烈山区华家湖社区的居民赞不绝口。

  华家湖社区有一座荒山,早些年承包时存在承包价格低、签订的合同不尽规范等情况。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过程中,经华家湖社区法律顾问审查,该社区清理出多个不规范合同。在法律顾问帮助和指导下,该社区重新签订了规范化的合同,由此也带来了喜人转变,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由原来的5万多元提高到60余万元。

  同样受益于“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还有肥西紫蓬山堰湾社区居民老夏。去年夏天,他在参加某生态区域违章建筑拆除时,不幸被倒塌的墙体砸伤,造成足部趾骨粉碎性骨折。因赔偿金额等问题一直没有和当事方谈妥,让他很是苦恼。社区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主动帮他协调解决赔偿事宜。经过法律顾问律师的一番努力,老夏拿到了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他不由对承办案件的社区法律顾问竖起了大拇指。

  为促进村(居)法律顾问更好的帮助群众解决烦心事,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制定实施了形式多样的有效举措。岳西县为实现服务内容精准化,由乡镇司法所定期对本辖区内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列出服务需求清单,实行村(居)点菜下单、法律顾问配送的“菜单式”服务。蚌埠市施行量化标准,要求村居法律顾问每周为群众开展一次微信群实时法律咨询服务,每月到村(居)开展一次实地服务,每半年为村(居)开展一次法律培训,每年向县(区)司法局提交一次书面履职报告。青阳县完善村居法律顾问考核激励机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定期走访村(居)负责人、群众,对法律顾问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价反馈。

  目前,全省有6057名律师担任17542个村(居)的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省共建成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17542个,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去年,全省共有691家律师事务所1万余人次深入社区,解答法律咨询10万余人次,调解纠纷5千余起,为社区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近万件。

  “地方标准”呼应高质量

  “全省村居法律服务工作日益多元、精细的同时,仍然面临发展不优、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随着法治进程的加快,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已成为美好生活的一部分,群众对法律服务质量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这些都需要职能部门从我省村居法律顾问的丰富实践中总结、提炼和制定地方标准,以规范和指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发展。

  据了解,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部也专门印发意见,要求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

  在我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我省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始于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凤阳小岗的志愿律师制度,并以此逐渐扩展至全省。2014年2月以来,省司法厅先后选派4名志愿律师到小岗村坚持驻点开展志愿法律服务,同时组建法律服务团服务小岗村经济社会发展。

  “以小岗村志愿律师制度为基础,制定我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地方标准,引导我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发展,既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打响小岗品牌、彰显安徽地方特点的有力举措。”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推动“律师进社区”、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等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实用的法律服务。马鞍山、合肥、宿州、阜阳等地相继出台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马鞍山、宿州、阜阳明确了村居法律顾问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村居法律顾问的丰富实践,为地方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坚实支撑。

  “细化标准”服务更贴心

  “此次出台的地方标准更加细化,对全省村(居)法律顾问的基本原则、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履职义务以及评价与改进等进行了全面规定。”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该标准,符合聘任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接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村(居)民委员会及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标准规定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咨询解答,对村(居)民委员会及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解答,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法律知识宣传,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宣传与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等;矛盾纠纷化解,参与调处村(居)范围内或者与本村(居)相关联的村(居)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对突发性或者矛盾较为激烈的纠纷,现场开展法治宣传,疏导村(居)民情绪,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等;村(居)治理顾问,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其他群众自治管理规定,为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村(居)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活动提供法律意见;法律服务指引,对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及村(居)民到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寻求专业、系统的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居)民,引导其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解决实践中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不一、质量不齐的问题,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村(居)法律顾问从形式上的“全面覆盖”到实质上的“有效覆盖”,切实提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稿件来源:2021年3月10日安徽日报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mtbd/55588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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