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肥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始终践行法援为民、法援惠民宗旨,将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加强与县妇联、县法院沟通联系,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深化法治宣传,当好妇女权益保护的爱心使者,致力帮助弱势妇女脱离困境,确保对遭遇家庭暴力需要帮助的妇女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018年4月的一天,天气阴沉,可是前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的李女士却戴着墨镜,当她摘下墨镜的一瞬间,志愿律师朱静平才看清墨镜后红肿的眼睛和满是淤青的眼角。还没说上几句话,李女士已是泪流满面。
原来,早在1992年,李女士与其丈夫翟某结婚,育有三子,可婚后,翟某一言不合便对李女士动手,多次将她打伤,随着年纪的增长,翟某的态度不但没有改善,反而变本加厉,甚至为了家庭琐事,翟某竟持铁器将李女士头部砸伤,至今李女士的头部还留有疤痕。但是作为三个孩子的母亲李女士一再容忍,单方的退让并未换来丈夫的改变,反而让翟某对妻子的谩骂、殴打成为常态。肥西县法律援助中在接到李女士的申请后,考虑到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立即指派安徽人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静平承办案件。然而这案件一办就是三年,第一次起诉,丈夫翟某始终不愿意配合签收诉讼材料,开庭当日翟某的母亲跪求不愿意儿子离婚。庭审中,翟某反复承认自己不好,希望李女士可以考虑三个孩子,给他一个重新复合的机会,后经一审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2019年,李女士再次起诉离婚,又联系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朱静平,立案后,朱律师考虑到双方系夫妻关系,因第一次离婚翟某多次请求对方原谅,遂多次与对方当事人沟通,打算通过调解方式帮助李女士达到离婚的目的,实现好聚好散的结局,然而翟某始终推脱不理,在双方家长反复劝说下,李女士犹豫不决最终还是决定了撤诉。
直到2020年,李女士第三次来到肥西法律援助中心,朱静平再次成为李女士的代理人,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朱静平多次前往社区、当地派出所调查取证,固定了相关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援助律师据理力争,认为数年来李某多次起诉要求离婚,矛盾纠纷明显且尖锐,无法化解。经过援助律师的扎实取证,法院最终对李女士和翟某的婚姻关系及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做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女由李女士抚养,翟某承担抚养费。自此,历经三年,受害者李女士终于离开了家暴的沼泽。(周安娜)
稿件来源:2021年3月9日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