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池州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找准切入点,以特色亮点工作积极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提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制定《池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重点培育实施方案》,坚持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全市共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省级29个、市级137个。
二是加强涉农法律服务,有效提升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充分发挥325名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修订完善村规民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调解纠纷111起,举办法制讲座66场,走访群众497户,解答法律咨询595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41份。着力深化涉农法律援助,涉农事务全部纳入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办理农民工案件274件,解答涉农咨询771人次。
三是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充分发挥8975名“法律明白人”、1045名“法治带头人”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依托“紫溪法治文化公园”“施洋法治文化广场”等93个法治文化阵地,组织法治文艺汇演、法治故事宣讲、法治电影巡映等文化活动,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青阳腔、罗城民歌、文南词、青阳农民画等非遗项目,法治农民画创作基地创作作品200余幅。
四是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诉求。扩充、优化农村调解员队伍,积极吸纳有文化、懂法律、有威望的“乡贤”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全市576个村调委会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839名。围绕新农村建设,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切实将基层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