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谋划,让制度约束“严起来”。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应诉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职责,按季度对各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并例行督查,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建立起规范化、长效化应诉机制。结合行政机关负责人季度通报情况,要求未出庭的单位说明原因,督促其规范出庭应诉程序。
二是完善机制,让协调对接“畅起来”。推进行政应诉会商协调,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当事人恶意诉讼问题,主动对接芜湖市中院,加强沟通反映。对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其他部门的,要求相关部门提供初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市司法局从答辩内容、格式、证据材料等方面指导部门规范答辩样式,提高应诉水平。
二是统一标准,让应诉水平“高起来”。从答辩内容的格式、要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文书样式(包括字体、排版)等各方面对答辩状进行完善,规范细化答辩文书,制作行政应诉答辩的格式模板,做到承办的应诉案件在答辩文书上的统一、规范。在协助部门应诉过程中,加强审核,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升协办案件的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