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9日下午,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起农民工群体讨薪案件。颜某、冯某等8人受雇于滕州某家居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18年9月份,公司总经理苏某为他们出具工资欠条后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脱拒不支付。颜某、冯某等人尝试了多种方法讨要工资,都以失败告终。直到3月份,苏某不再接听他们电话,他们也无法再与苏某取得联系。谈话间,他们情绪激动,多数人表示无法维权就要去政府及相关部门讨要说法。中心工作人员及驻派律师询问并了解了他们现有的证据材料后,积极引导,劝说他们依法合理维权,并及时开通“绿色通道”,指定山东赞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商显宇和中心工作人员杨俊勇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共同承办此案。同时,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滕州市司法局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告知受援人可以向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与受援人进行详细的沟通交谈,深入了解本案案情,认真分析了受援人与滕州某家居有限公司、苏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查明了滕州某家居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信息。经过研讨后,承办律师确定了诉讼方向,征求受援人同意后,将滕州某家居有限公司和苏某列为共同被告,于2020年3月20日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查明案件事实后,决定就该案件支持起诉,并出具支持起诉决定书。考虑此类案件存在执行困难,检察官及承办律师一致建议承办法官联系被告进行调解。调解员与承办律师出示证据材料,并详细告知被告相关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经法庭开庭调解,承办律师与被告多番争论后,被告苏某同意全额分期支付拖欠劳动报酬,法院按照调解意见出具了调解书。
近年来,农民工劳动争议多发,涉及讨薪法律援助申请呈上升趋势。针对农民工讨薪维权难这一问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协力推进支持起诉工作。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全力配合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工作,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全市开展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活动。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农民工案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现全部受理、优先指派、跟踪办理。两年来,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为农民工挽回各类损失或取得利益1500余万元,追回拖欠工资百余万元,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