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潍坊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贯彻潍坊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部署,聚焦中心、多点发力,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指挥体系
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疫情防控具体工作。近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需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成立了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宣传教育、督导核查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协调保障、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督导检查和人员核查等工作。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分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形成了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要求分别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联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合力。
广泛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管控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传达、推送和解读上级最新精神,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迅速把资源力量向疫情防控工作集中、向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积极有效地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精准发力攻坚
一是服务中心大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抽调5名精干力量加入全市流动人口信息核查督导组,安排3名科长担任值班备勤任务,春节期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按照市里统一安排扎实做好工作。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律师协会发出倡议书,引导全市律师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或矛盾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做好处置预案,为党委政府依法处置疫情及有关事件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全市公证行业针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志愿者群体及其家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针对不法商家疫情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引导群众运用电子证据保全公证业务维护自身权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时解答法律咨询,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镇(街道)、村(社区)统一安排,利用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市司法鉴定协会印发《通知》,引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向群众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抽调2名专职人员连续奋战在发热门诊值班一线,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组建20人团队,全天候为全市职工群众免费提供疫情期间心理咨询服务。三是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收集整理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在“法治潍坊”微信公众号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律知识30问》,各县市区司法局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法律知识,自觉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四是组织开展疫情排查。专门下发《通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疫情排查和相关人员信息核查,及时汇总上报、掌握情况,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并加强信息核查,密切掌握行踪,对请假外出到发现疫情地区的一律不予批准,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五是大力推行网上服务。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复议、仲裁等有人员聚集的工作意见和安排,公证、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文章等形式,引导群众选择电话预约、微信咨询、“互联网+公证”等方式办理业务,对因疫情导致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实施法律援助惠民“诚信通”机制,临时启用个人经济困难声明等制度;复议、仲裁机构采取“倡导通过网上申请、允许申请延期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六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疫情防控期间收到的群众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执法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查处。七是做好防疫消杀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对局机关及各行业协会、法律服务大厅窗口、调委会场所设施以及公务用车等严格进行清洁消毒、通风,人员出入严格落实信息核查、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消毒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八是加强应急值守。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停止休假,在岗在位,及时掌握应对突发情况;每天由局分管领导带班,安排3名同志实行24小时值守,及时汇总报告疫情防控、维护稳定以及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加大疫情防护物资保障力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值守到位、保障到位,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