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烟台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头等大事、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从1月23日至今,接续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向全系统连发4道急电指令,从10个方面对防控疫情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强化一个领导体系
烟台市司法局党组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法律服务组、法治保障组、监所防控组、社区矫正组、舆论宣传组、普法教育组等10个工作组。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局直属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构建起上下联系、条块结合、高效运转的领导体系。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局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监狱、戒毒一线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靠前指挥,靠前督查。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做到以上率下,分头靠上抓实督导调度。
发挥一个引领作用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保障。烟台市司法局党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一时间下发通知和倡议书,激励全体党员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即服从政治、服从大局、服从安排、服从命令,充分发扬“三种精神”,即担当作为精神、勇当先锋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市司法局党组在一线考察干部、锻炼干部,鼓励和引导党员干部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最前沿,做到哪里有急难险重的任务,哪里就有党组织的堡垒阵地,哪里就有党员干部的表率身影,让党旗在司法行政系统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建立一套工作机制
建立“日排查”“日报告”“零报告”“日研判”“日调度”“疫情隔离”“舆情导控”“督导检查”等8项机制。全体干警已于1月27日停止休假,全员到岗到位,实行全警动员、主动作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出战必胜。全系统进入应急状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最实举措把“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落到实处。
实施一种全封闭模式
对烟台监狱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依法抓住“停、封、查、防、治、导”六个关键环节,切断传播途径,实行封闭管理,全面摸排核查,做好超前防范,停止会见(探访)等各类活动,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监所,干警封闭上岗,严格执行防疫消杀、联防联控等措施,储备好疫情检测防护物资,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格措施,抓实疫情防控,确保万无一失,确保实现监管场所“零发病、零报告、零炒作”的“三零”目标。
提供一系列法治保障
认真做好行政机关涉及疫情防控的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为政府依法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能,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协同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以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督导行政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力。
组建一个服务团队
成立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组成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救治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同时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应急事件做出法律预测,提出法律解决方案,当好防疫参谋助手。
织密一张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胶东在线“网上问法”实行24小时律师在线,为全市人民提供全时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从法律角度维护社会良序,传递社会正能量,为战胜疫情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开展一系列普法教育
利用各类普法渠道,向全社会发布《疫情防控时期法律常识》,使市民了解在疫情防控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持续进行疫情防控以案释法,引导公众不传谣、不信谣,保障自身权利,履行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稳控一类特殊群体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活动,减少入户走访,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电子定位、视频督察等信息化手段,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逐一开展健康摸底排查,建立台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同时,组织各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下沉到村居社区,配合开展防疫宣传,全力协助对辖区村居、企业搞好全覆盖排查。
完善一套调解方案
将特殊时期的矛盾纠纷化解挺在第一线,制定一揽子调解方案,确保调解工作不断岗。特别是针对医患矛盾纠纷,发挥好市县两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出台应急预案,积极避免矛盾激化,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正常的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