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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代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为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司法行政工作而努力奋斗!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编者按:

  1月19日上午9点,“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代表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来自行政立法、监狱、社区矫正、戒毒、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普法、调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法考等15个业务领域的34名代表参加座谈会。其中,山东省立法为民好榜样蔡余作了精彩发言。代表们一致表示:作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代表,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司法行政工作而努力奋斗!

  

  蔡余

  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处长

  (原法规二处处长)

  

  

  我是青岛市司法局蔡余,是立法为民好榜样。

  我1984年参加工作,1991年考入青岛市政府法制局,从事地方政府立法工作28年了,我们这代人经历了祖国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历程,我始终牢记立法为民宗旨和初心,在建章立制中把为党和人民站好岗、把好关作为自己的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了在地方政府立法中把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好、落实好,把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好,我从不敢懈怠,可以说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因为每项民生保障制度都会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好,责任重于泰山。2005年,在修订青岛市房屋拆迁条例时,各方面对初始设定的补偿方案分歧严重,工作推进遇到了“拦路虎”。面对分歧和手头的大量数据、材料,我夜以继日地研读分析,请教了十多位专家学者,综合比较各种补偿方式,提出了基本权益、财产权益、发展权益综合平衡的补偿机制,得到大家的肯定与支持。条例实施后,拆迁利益分配中的矛盾纠纷大幅度降低,效率、效益明显提升,几十万市民因此而广泛受益。在立法中体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的方针,是我们立法人的使命担当。像这样工作推进中的“拦路虎”我们随时都要面对并战胜它。

  二十多年来,我参与了上百部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这些制度规定有的提高了某个领域科学管理水平、有的促进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的统一、有的体现落实了党的惠民政策、有的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发展、有的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地方经验,为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宏伟蓝图增光添彩。

  跨部门、跨领域、跨学科的知识交织是立法工作的显著特点,为了保障立法质量,需要我们立法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知识的储备、政策的把握、风险的管控、规律的认知时时刻刻在考验着我们,境外的立法风波警示着我们。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立法人的工作无春夏秋冬之分,无闲忙之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个项目接着一个项目,必须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为了应对艰巨任务的挑战,我养成了随时随地思考问题的习惯,饭桌上、路上、车上、床上的时间都用上了,以至于家人经常抱怨我“你脑子又去开会了”“你能不能好好说会儿话啊”,因为脑子经常“开小差”,为了安全,家人坚决不让我开车。我想,这就是我们立法人工作生活的写照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赋予青岛新的发展定位,在军民融合创新示范、上合组织地方经贸等重大部署中担负重要使命,为依法促进新任务新目标实施,我们在制定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中创设了“军民融合”专章。为做好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和海军节的法治保障工作,我们提前参与,适时发布二十余项管制措施。为在“放管服”改革中体现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我们率先出台了证明事项管理办法,依法推进了减证便民行动的落地、落实、落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出了号令,要实现良法善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任重道远。我一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领导的指示,发挥出好榜样的力量,建章立制心向党,肩担道义为民谋,为新时代法治建设而拼搏奋斗。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1/f900e794-3e32-42af-865b-ebb0d9d2cd8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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