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
十年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争取“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认真实施中彩金法援项目,让经济困难群众不因经济和社会地位差别而平等地得到法律保护,把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对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
大力开展“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宣传工作
利用老年节、助残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进大集“五进”专项宣传活动,向困难群众宣传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发放项目宣传图册200000余份,发放项目宣传材料940000余份,法律书籍10000余册,提高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公众知晓率。
在市本级20余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定期对律所联络员进行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业务培训,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办案补贴标准逐渐提高,律师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更多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规范实施中彩金项目
加强管理工作是推动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规范有序开展的有力保证。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办案质量监控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充分发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补充作用,确保项目实施的效果和质量。
严把案件质量关,每批次案件审核都有专人负责,按照资助案件类别,对于不予纳入资助类型案件及标的额较小、案情简单的案件,一律不纳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审查由初审和审核两人负责。十年来,未出现一起退补案件。办结完毕后由专人电话回访受援人,平均每年抽查项目资助案件卷宗100件,并定期组织实地检查,基本实现项目案件抽查回访全覆盖。
健全财务制度,加强项目经费管理,设立独立的账户,配置专门的财会人员,确保中彩金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援助范围不断扩大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降低援助门槛,突出项目特色,切实为5类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优化“一次办好”工作流程,全面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对精准扶贫对象、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农村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遭受侵害的,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有困难的,放宽到由申请人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证明,方便困难群众获得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
困难群众权益得以维护
家住滨城区的尹某因工伤导致右眼失明,用工企业虽为其垫支医药费,但更换眼球及其他费用和补偿均拒绝赔偿。尹某想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却苦于家庭困难而无力得到法律帮助。此时,尹某的家人听说政府可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017年7月24日,尹某及其女儿到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随即将该案纳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指派擅长工伤案件的律师承办。援助律师梳理案件分析后认为:一是受援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二是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经过详细测算,受援人尹某可获得包括医疗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补偿共计21万余元。若按诉讼法律程序走,该案需经历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认定以及主张工伤待遇至少四个环节,顺利的话,全部程序下来至少一年半的时间,为帮助受援人尽快拿到赔偿款,以解决治疗和家庭困难,援助律师一边帮助受援人申请工伤认定,一边找用工企业洽谈,这边市人社部门找用工企业限期配合调查,那边律师找企业协商解决。援助律师不厌其烦地打电话沟通、上门调解,逐渐使用工企业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用工企业与尹某达成调解协议,同意支付尹某补偿款共计18万元,并当场过付。受援人尹某对该案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送锦旗一面,上书“优质服务,为民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