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扫黑除恶办选出“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列为公安部重点督办、引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注、打响“广东扫黑除恶斗争第一枪”……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征程披荆斩棘、案件侦办艰难曲折,至今即将奏响凯歌。
为充分展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成果,市扫黑除恶办近期组织开展了“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对均已发生法律效力的16个候选案例进行网络评选,共有3786548人次参加投票,同时通过特邀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两个环节总分排名前十的案例:从化区赖重飞案、白云区陈志乾案、增城区朱喜添案、海珠区施华兵案、白云区刘杜棋案、番禺区宋孝虎案、黄埔区刘永添案、增城区关庆珠案、黄埔区吴文彬案、跨省柴银龙案。
广州市扫黑除恶办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为平安广州、法治广州保驾护航。
典型案例:
一、从化区赖重飞案:操纵“黑色交通江湖”
特点:该案是一起公职人员私设执法“潜规则”实现对行业控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曾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引发广泛关注。广州市纪委监委以点扩面,扫黑打“伞”,推动全市交通领域开展行业治理,交通运输行业呈现积极变化。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货车过从化”,近年来从化区交通运输业乱象,一直为群众深恶痛绝。经查,该区交通执法局局长赖重飞等人把持从化货物运输,操纵学生包车,垄断客运市场,建立“黑色交通江湖”,背后涉及区交通局原局长钟继阳等交通系统塌方腐败问题。
2020年8月29日、12月14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二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判处赖重飞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800万元,罚金410万元;判处其余13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钟继阳等57名党员干部因贪腐问题被查处,37名公职人员被严肃追究责任。
二、白云区陈志乾案:暴力控制基层政权
特点: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公检法监委合力打击以暴力手段控制基层政权的“村霸”型黑恶组织典型案例。
从2004年起,时任白云区均禾街石马经济联社董事长陈志乾看准石马村的经济发展时机,开始有组织、有目的地发展为涉黑组织。2011年,陈志乾通过拉票贿选等手段成为村两委委员,垄断了基层村社水电,通过入私账、毁坏村内水表、销毁水费单据等方式,控制并侵占村自来水费1100多万元、电费134万多元。此后,陈志乾利用职务侵占形成的经济实力培养发展亲信、打手多人,以暴力手段控制了石马村基层政权。该团伙作恶多端,欺压百姓,令村民苦不堪言。2018年6月13日,以陈志乾为首的涉黑组织落网。
2020年6月20日、11月11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二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放火罪等罪名,判处陈志乾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200万元,罚金人民币215万元;分别被判处其余8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共判处追缴违法所得、罚金约5000万元。
三、增城区朱喜添案:垄断工程操纵选举
特点:该案打“伞”先行,“顺瓜摸藤”打掉涉黑组织,全面铲除涉黑腐败链,实现“伞倒、链断、网破”,有关经验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登。
2012年至2016年期间,朱喜添利用把持增城区朱村街朱村村委会的职务便利,通过采取签订虚假租地合同、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方式,骗取、侵占巨额国家征地补偿款,其采取暴力威胁、拦车堵路、敲诈勒索等手段,逐步垄断了朱村村工程和建筑原材料供应,并操纵村“两委”换届选举,严重破坏当地基层政治、经济、社会秩序。
2020年6月18日、9月25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二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判处朱喜添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罚金人民币160万元;分别判处其余26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共判处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没收个人财产、罚金约2400万元。
四、海珠区施华兵案:专门欺压打工老乡
特点:既是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也是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第一件适用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
2017年5月,海珠区发生一宗全国关注的男童被当街伤害案,由此牵出以施华兵为首的涉黑组织。该组织2010年以来在海珠区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专对外出打工老乡下黑手,大肆非法敛财、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
2019年11月6日、2020年7月2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二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判处施华兵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55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五、白云区刘杜棋案:纠集百人“堵路摆场”
特点: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协同办理该案的模式,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培训会援引为典型案例。
自2002年6月起,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杜棋网罗社会人员,形成涉黑组织,操纵亲属把持基层政权,垄断该村工业区自来水和电力供应,长期在村内实施殴打、威胁恐吓等暴力行为,甚至纠集近百人在园夏村“堵路摆场”,村民们饱受“村霸”之苦。
2018年4月19日凌晨,专案组成功将涉案人员抓捕归案,并查处了太和镇原党委书记等“保护伞”。此后,园夏村采取清理“三资”合同、设立村社监察站、实施“三公开•白云模板”等整改措施,村社每年增收652万元,村民到手分红翻倍增长,有力提升了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6月9日、11月24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二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等罪名,判处刘杜棋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10万元、罚金217万元;判处其余16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六、番禺区宋孝虎案:全市缴获枪支最多
特点:该案案犯假冒军官、持枪威胁、开设多间赌场,涵盖涉黑恶罪名范围广,也是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缴获枪支最多的特大涉黑团伙案件。
2018年3月14日,宋孝虎特大涉黑组织落网,公安机关缴获假军装、假军衔、假军官证、枪支弹药等作案工具一批。该组织网罗大量有前科劣迹人员,自2011年以来,在番禺区市莲路一带充当“地下执法队”,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9年12月17日、2020年8月11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二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罪名,判处宋孝虎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44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
七、黄埔区刘永添案:曾经名列全国“十大”
特点:本案是典型的村干部“村霸”涉黑案,准确认定了“软暴力”,打响“广东扫黑除恶斗争第一枪”,入选全国“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1999年起,刘永添利用其担任黄埔区东区街刘村村委书记、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的身份,制订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逐渐形成以其为首的五十多人的涉黑组织。该组织为了实现对刘村建筑工程的垄断,有组织地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大量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生活秩序。
2018年2月10日、8月15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二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判处刘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5020万元,罚金120万元;分别判处其余53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八、增城区关庆珠案:一家五口全部落网
特点:该案是卸任村支书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的家族式涉黑团伙案件。当地村民纷纷奔走相告、拍手庆贺破案喜讯。2020年12月8日,央视新闻曾作专题报道。
2018年,一条群众举报的涉黑恶线索,揭开了增城区新塘镇以关庆珠为首的涉黑组织的黑暗面纱。2005年以来,关庆珠利用其长子关浩伟把持塘美村东埔社的职务便利,通过恐吓、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欺骗、逼迫村民在空白纸上签名,非法承包村集体土地,并利用家族势力垄断民生工程,获取了高达2800万元的非法利益。该组织长期在当地横行霸道、欺压村民,村民敢怒不敢言。2019年5月28日凌晨,增城区警方集中收网,成功打掉了该家族式涉黑组织。抓获关庆珠夫妻及其三个儿子、涉案村社干部共51人。
2020年8月25日、2020年11月30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二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关庆珠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21人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判处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没收个人财产、罚金共计5000多万元。
九、黄埔区吴文彬案:盘踞多年危害一方
特点:该案涉黑组织被打掉后,黄埔区新龙镇(原九龙镇)大坦村大力推进“五治同创”阳光村居创建活动,实现“华丽转身”,被评为广州市美丽乡村。
2002年以来,大坦村原村干部吴文彬以吴姓宗族和姻亲为纽带,逐步形成以其为首的涉黑组织,抢夺地盘、攫取非法利益,通过贿选把持基层政权,在黄埔区、增城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盘踞大坦村十七年之久,严重危害一方,对当地社会风气造成极为恶劣影响。
2020年7月31日、11月25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二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吴文彬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28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
十、跨省柴银龙案:京穗出动近千警力
特点:该案是京穗两地公安机关协同侦办、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公安部打击“套路贷”犯罪十起典型案例,对全省乃至全国“套路贷”新型犯罪案件的侦办有重要推动作用。
2017年以来,以赵波、柴银龙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打着北京元海慧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幌子,利用信息网络对网贷受害人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软件滋扰等方式,实施“软暴力”催收网贷欠款的寻衅滋事犯罪活动。京穗两地公安机关协同侦办,出动近千名警力成功摧毁了该犯罪集团,其中柴银龙等44人案由广州管辖。
2019年11月18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柴银龙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分别判处其余10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用于作案的手机一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悉,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赵波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郭文焕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分别判处其余40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
文/信息时报记者 陈绵钦 通讯员 穗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