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程,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黄陵,近日,延安市黄陵县对全县各镇(办)和县级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本次督察主要采取案卷评查、资料核查、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察组要求被督察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把平安黄陵、法治黄陵建设向纵深推进。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落实到位,将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标对表,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督察发现,延安市黄陵县各镇(办)部门单位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省委法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工作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