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统一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定于10月中旬在全省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10月14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动员培训会。
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黄超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同志解读《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对督察工作进行了培训。
会议指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重要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民营经济发展三个“没有变”,“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为做好专项督察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各地区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开展督察。
这次专项督察工作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统筹整合各有关部门力量,成立12个督察组对全省各地进行全覆盖督察。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省工商联及省律师协会、西北政法大学等14家单位及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常办事机构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