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宪法精神,彰显法治力量,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法学会决定开展陕西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
“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范围及标准为:党的十九大以来,法治陕西建设领域发生的重大、有影响力、能够充分代表法治陕西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具体标准如下: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创新举措,能够代表法治陕西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2.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决定事项;社会广泛关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或者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期待和新需求的重大案事件的办理等。3.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期间法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创新举措。4.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能够弘扬宪法精神、彰显法治力量、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进程的其他事件。
“十大法治人物”评选范围及标准为:2020年以来,在法治陕西建设领域涌现出的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为构筑法治陕西追赶超越新高地、新丰碑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具体标准如下: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在法治陕西建设工作中有突出成就、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法治人物。2.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领域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典型人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诚为民服务、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 3.积极参与疫情依法防控、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的典型人物。4.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能够弘扬宪法精神、彰显法治力量、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进程的其他人物。
此次推荐评选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陕西”为主题,于2020年9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共分为安排部署(9月11日至9月22日)、推荐申报(9月23日至10月20日)、初评候选(10月21日至10月25日)、网络投票(10月26日至11月10日)、评审评定11月11日至11月15日)、名单公示(11月16日至11月30日)、宣传表彰(12月上旬)等七个阶段进行。
为确保推荐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陕西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评委会,成员由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相关单位法治建设负责人、法学专家、法律专业人士等担任。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负责推荐评选活动日常事务。
推荐评选活动详细情况,请登录法治陕西网(http://sft.shaanxi.gov.cn/pfw)或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http://sft.shaanxi.gov.cn/sftww)“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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