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洛市社区矫正工作在省司法厅、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认真贯彻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从无到有、由点到面,日趋规范,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保持在全国较低水平,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思路方式,做优做实法治宣传。商洛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商洛市司法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通知》,明确了“主要领导抓总体、分管领导抓具体、业务科室抓落实、全体干部抓配合”的“四抓”工作机制,将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创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列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评价标准,确保社区矫正法在商洛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为每名干部购买《社区矫正法》学习资料,将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列为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每周三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必修课,通过学习原文、专家讲解、研讨交流等形式,不断加深对法律条文和精神实质的理解掌握,做到了学深、悟透、弄懂、做实。持续深化“法润商山”和“法律九进”活动,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普法宣传行”活动,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册1万余册,制作展板32块,悬挂横幅20余条,出动宣传车50台次,利用门户网站、手机短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2万余条。
健全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流程。在深入学习领会《社区矫正法》及其《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对商洛市制定的《社区矫正“六六八八”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进行认真梳理,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出发点,提出制定、修订和废止的意见建议,对与法律规定不相符合、不能衔接的制度措施及时予以清理,废止和修订相关内容28条。
全面依法履职,严格监管矫正对象。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商洛市司法局与市联通公司基于“钉钉APP”平台建立“商洛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定,每日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核查监管,将可能发生的脱管、漏管行为和重新违法犯罪风险降到最低,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
严格监督管理,扎实开展监管教育。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促进全市社区矫正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商洛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商洛市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商洛市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评分标准》,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市8个县区司法局和14个镇办司法所分别进行了执法检查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逐项登记,检查组成员和被检查县区分管副局长签字确认,并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确保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为平安商洛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