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白河县冷水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高某,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扑救山火,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2月20日下午三点多,社区矫正对象高某随父母一起回老家,在途经冷水镇中皇村大窝口(小地名)时,看到不远处山头起火了,漫起浓烟,烧的噼啪作响,火势不断蔓延,而山后住有农户,形势十分危险。危机之时,高某一边拨打火警电话报告着火地点和火势,一边往着火点跑,到达着火点后和父母一起积极参与扑火,经过4个多小时的奋战,在与附近的村民及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扑灭了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火。
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及时电话询问高某自身安全,高某激动地说道:“我没事,之前因为缺乏法律意识,盲目冲动犯了错,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自己也受到惩罚,如今我已经知道错了,现在能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我心里高兴”。
高某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能认真接受教育改造,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此次救火中,高某不顾个人安危,冲在救火一线,传递社会正能量,也是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回报社会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