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2019年度法治甘肃建设进展情况,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2019年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甘法发〔2019〕3号)安排,甘肃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2019年12月组织开展“2019年法治甘肃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以2018年未全省常住人口为总样本框,采用分层、多阶段、比例、随机抽样原则进行抽样。采用电话调查方式(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在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86个县(市、区)开展民意调查。分别对“法治建设总体状况”、“保障民生、环境保护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领导干部尊纪守法、依法办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的做法”等14个问题开展调查。
(一)样本分布
本次调查在全省共完成有效样本15230个,具体样本分布见表1-1。
(二)有效样本基本情况
1、城农比例:全省被调查对象中城镇居民占44.71%;农村居民占55.29%。
2、年龄结构:本次调查以16岁及以上人口为对象。在被调查者中年龄在16岁至25岁占10.20%,26岁至35岁占28.28%,36岁至45岁占24.44%,46岁至55岁占23.93%,56岁-65岁占9.98%,66岁及以上占3.17%。从被调查对象的年龄构成来看作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家庭活动主体的中青年占被调查者总体的76.65%,可以反映出法治甘肃建设进展情况的真实感受。
3、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教育程度占48.23%,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占21.60%,大专占14.64%,大学本科及以上占15.53%。
4、职业分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11.26%,企业工作人员占13.13%,科教文卫体等专业技术人员占5.33%,餐饮娱乐服务业员工占2.53%,务农农民占27.99%,进城务工人员占13.83%,在校学生占2.83%,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占8.23%,自由职业者占4.82%,无业人员占6.96%,离退体人员占2.92%,其他人员占0.16%。被调查对象涵盖了各个社会阶层和职业群体,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法治甘肃建设满意度评价分值
法治甘肃建设满意度评价分值根据各指标调查数据赋值进行计算,公式如下:
单指标评价分值=(满意有效样本数×100+基本满意有效样本数×50+不满意有效样本数×0)/总有效样本数
总体评价得分=各单指标评价分值之和/评价指标数
(一)总体评价分值
2019年全省法治建设满意度总体评价分值为81.25,比上年增长9.58,增长率为13.37%,说明我省法治建设满意度在稳步提高。
从各市(州)来看,法治建设满意度评价分值居于前三位从高到低依次是武威、张掖、酒泉,分值为85.09、84.93、84.84;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兰州、陇南、天水,分值为78.81、78.69、78.46。根据数据显示,与2018年相比,各市(州)满意度评价均有不同程度增长,说明被调查者对我省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持肯定态度。具体见表2-1。
从各指标来看,满意度评价分值居于前三位从高到低依次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法治建设状况”,分值分别为87.98、87.35、86.33;位于后三位依次是“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执法司法机关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分值分别为77.83、74.30、65.11。见图2-1。
(二)各市(州)分项指标评价分值
从各指标来看,⒈法治建设状况满意度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甘南、嘉峪关、武威,分值为90.03、90.00、89.82;
⒉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嘉峪关、甘南、张掖,分值为90.27、90.02、89.97;
⒊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甘南、张掖、武威,分值为81.02、80.42、80.11;
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酒泉、张掖、武威,分值为83.39、82.92、80.11;
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张掖、酒泉、武威,分值为85.88、85.50、84.29;
⒍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评价中,居于前三们的是甘南、张掖、临夏,分值为86.48、86.36、85.50;
⒎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张掖、武威、酒泉,分值为86.30、85.10、85.10;
⒏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甘南、武威、酒泉,分值为84.98、83.62、83.07;
⒐执法司法机关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嘉峪关、酒泉、张掖,分值为72.48、71.11、70.65;
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兰州新区、武威、甘南,分值为93.38、91.83、91.06;
⒒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武威、张掖、临夏,分值为86.62、85.63、85.40;
⒓“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武威、嘉峪关、甘南,分值为90.88、90.27、89.77;
⒔居民遵守法律总体情况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酒泉、武威、张掖,分值为89.04、88.81、88.48。具体见表2-2。
三、法治建设满意度评价构成
(一)法治建设总体状况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法治建设总体状况评价满意率为95.30%,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7.37%、“基本满意”的占17.93%;认为“不满意”的占4.70%。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3.30%-98.00%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嘉峪关、甘南、武威;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兰州新区、临夏、陇南。具体见表3-1。
(二)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评价满意率为93.47%,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5.47%、“基本满意”的占18.00%;认为“不满意”的占6.53%。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0.48%-98.66%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嘉峪关、甘南、张掖;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定西、陇南、天水。具体见表3-2。
(三)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评价满意率为86.16%,其中认为“满意”的占62.43%、“基本满意”的占23.72%;认为“不满意”的占13.84%。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82.00%-92.14%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张掖、武威、甘南;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陇南、临夏、天水。具体见表3-3。
(四)政府各类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政府各类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评价满意率为90.41%,其中认为“满意”的占65.25%、“基本满意”的占25.15%;认为“不满意”的占9.59%。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87.28%-94.04%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张掖、嘉峪关、酒泉;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临夏、陇南、天水。具体见表3-4。
(五)政府实施政务公开、规范行为的做法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政府实施政务公开、规范行为的做法评价满意率为91.30%,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0.52%、“基本满意”的占20.78%;认为“不满意”的占8.70%。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88.81%-94.61%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酒泉、张掖、甘南;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兰州新区、陇南、天水。具体见表3-5。
(六)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评价满意率为92.81%,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2.08%、“基本满意”的占20.73%;认为“不满意”的占7.19%。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0.79%-96.06%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张掖、酒泉、甘南;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陇南、兰州、天水。具体见表3-6。
(七)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政府实施的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评价满意率为90.78%,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0.38%、“基本满意”的占20.41%;认为“不满意”的占9.22%。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88.09%-94.80%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张掖、甘南、武威;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兰州、天水、白银。具体见表3-7。
(八)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价满意率为91.73%,其中认为“满意”的占68.62%、“基本满意”的占23.12%;认为“不满意”的占8.27%。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83.08%-95.13%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甘南、武威、酒泉;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兰州、天水、兰州新区。具体见表3-8。
(九)执法司法机关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执法司法机关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评价满意率为91.45%,其中认为“很规范”的占38.77%、“基本规范”的占52.69%;认为“不规范”的占8.55%。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87.58%-96.04%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张掖、武威、嘉峪关;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兰州新区、定西、临夏。具体见表3-9。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评价满意率为95.46%,其中认为“满意”的占80.50%、“基本满意”的占14.96%;认为“不满意”的占4.54%。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3.96%-98.53%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兰州新区、武威、甘南;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天水、陇南、嘉峪关。具体见表3-10。
(十一)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评价满意率为94.01%,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2.42%、“基本满意”的占21.60%;认为“不满意”的占5.99%。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0.63%-95.85%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武威、甘南、张掖;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天水、白银、兰州新区。具体见表3-11。
(十二)“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宪法学习宣传“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评价满意率为95.82%,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8.89%、“基本满意”的占16.93%;认为“不满意”的占4.18%。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1.04%-98.66%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嘉峪关、金昌、甘南;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定西、天水、兰州新区。具体见表3-12。
(十三)居民遵守法律总体情况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居民遵守法律总体情况评价满意率为96.74%,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4.29%、“基本满意”的占22.45%;认为“不满意”的占3.26%。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4.92%-98.95%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金昌、张掖、嘉峪关;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庆阳、临夏、天水。具体见表3-13。
(十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运用法律手段维权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当问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是否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时,被调查者选择“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占94.15%、“不会”的占4.31%、“采取其它方式”的占1.54%。
从各市(州)来看,被调查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占比居于前三位从高到低依次是兰州新区、嘉峪关、张掖;居于后三位依次是甘南、临夏、定西。具体见表3-14。
四、存在的问题
从2019年度满意度调查分析看,我省群众对法治甘肃建设总体评价良好,分值为81.25,比上年增长13.37%,但从被评价的13个指标来看,有3个指标评价分值在80分以下,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在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是行政执法中还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二是有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方面有待改正;三是政府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待提高。
从区域结构来看,河西5市与甘南、临夏、庆阳、白银总体评价居全省前9位,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而其他5市及兰州新区总体评价居全省10-15位,且得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形成“河西”、甘南总体评价较高区域态势。“河东”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明显低于“河西”。
五、意见建议
(一)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执法目的上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以执法标准上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本。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不规范问题,建议从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监督着手,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使执法队伍素质有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切入点,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关键点,严格依法办事;三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突破点,自觉接受监督。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窗口单位要落实好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政府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