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召开的平凉市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确定,2021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司法行政为民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着力实施“六大工程”,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着力实施“铸魂工程”
高站位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运用“法治讲堂”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依托“市委大讲堂”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对党史的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永葆绝对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强化政治建设,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压紧压实党建责任,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着力实施“聚合工程”
高标准推动法治平凉建设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研究制定法治平凉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纲要实施方案以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认真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谋划启动“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办法,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努力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着力实施“护航工程”
高效能助力平安平凉建设
不断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参与《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论证和起草工作。持续推行柔性执法制度机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点行政执法领域执法司法专项督察。加强“智慧矫正”建设,成立县(市、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有计划地培育和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认真履行平安平凉建设重点人群组办公室职责,持续推动扫黑除恶长治常效。
着力实施“夯基工程”
高水平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全面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科学组建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推动建立区域性品牌公证机构。组建平凉仲裁委员会,成立平凉市仲裁中心,推动“中国仲裁2022”方案落到实处。加强对司法所日常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品牌示范带动机制,全力打造体现县域特色、辐射带动力强的工作亮点和创新经验。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努力构建协同联动、一网办理的智慧法律服务体系。推广“微信式”法律顾问、“点援式”法律援助、“点调式”人民调解、“体验式”法治教育,推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
着力实施“塑形工程”
高要求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健全律师维权惩戒机制,彻底整治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推进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深入查摆司法行政机关日常工作和管理中的顽瘴痼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持续深化“三考三查三比”活动,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和行政复议与应诉、“八五”普法骨干、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实战能力,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着力实施“廉政工程”
高质量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AB”岗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理财、阳光理财。大兴调研之风,分层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执法、专项经费使用等专项督查,抓实廉政风险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及时查纠机关存在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慵懒散浮拖等问题,全面提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平凉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