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2020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案26件,其中制定6件、修改8件、废止9件、初审3件,作出有关法规性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2件,审查批准市州、自治县报批的法规21件。
这是近日召开的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披露的一份立法“成绩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玺玉在作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时表示,常委会主动适应全省改革发展和民生需要,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做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王玺玉介绍,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水生态保护要求,立足水资源短缺实际,统筹制定节约用水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实施水法办法,细化用水管理、节水措施、机制保障等内容,规范水污染防治标准、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措施,做好法规之间的相互衔接,既突出单部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注重同一领域法规的整体作用,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法治保障。
着眼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地方立法全覆盖,持续推动污染防治立法,在制定大气、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基础上,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并已初审。修订了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审议了实施森林法办法,对修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等进行立法调研,切实加强生态环保立法。
“紧贴群众关切,加强民生领域立法。”王玺玉表示,聚焦民生实事,回应群众诉求,研究确定立法项目,开展创制性立法,做到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着眼人口老龄化问题,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对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健全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作出规范,更好满足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针对中小学生安全问题,制定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细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措施,着力为学校创造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修订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同时,深刻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教训,对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涉及法规等进行专项清理,并有序做好相关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依法对报备的9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督促纠正存在的问题。
王玺玉介绍,适时调整立法规划,充实立法项目库,努力做到由“等米下锅”向“点菜上桌”转变。坚持“开门立法”,发挥市县两级人大、人大代表、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完善法规草案公示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突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修改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法规。选择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开展创制性立法,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推动解决问题。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适时修改或废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