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于5月21日至6月12日,分4个调研督察组深入8个市州,17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并延伸下沉至16个县(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调研督察。
此次调研督察注重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基层减轻负担,力求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干扰,统筹整合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调研、行政规范性文件督查工作,以“三合一”方式合并实施。为增强调研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委依法治省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对8个省份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情况和我省2019年法治建设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印发了省政府部门、市(州)、县(市、区、行委)三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引和两个问题清单,方便各地区、各部门对照自查和借鉴。
调研督察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情况分析、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交换意见等方式,深入了解被督察地区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调研督察过程中,各调研督察组与被督察地区和部门共同分析整理成果经验、典型案例,列明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通过调研督察,不仅帮助查找了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还结合实际提出了解决思路和工作建议,传授工作方式方法。各调研督察组在督察中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先导与示范,各地区、各部门要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目标任务,认真对照三级工作指引和两个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和整改提高工作,并以此为抓手,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上台阶。
6月14日,副厅长孙青海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察情况总结和分析研判会,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强调此次调研督察是在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关键时期,为迎接中央督察组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的高度重视,各调研督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全面总结被督察地区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要分析好提炼好总结好调研督察结果,高质量完成各个督察通报,高质量撰写调研报告。要对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跟踪问效,责任落实到人,择机适时做好“回头看”工作,做好国家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地督察的准备和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