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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呈现新貌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十四五”开局之年,上海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坚持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人民城市建设的大写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篇章、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大发展中思考研究、谋划推进,在接续发展、服务大局中着力塑造社区矫正工作更高质量发展优势。

  “三新”入脑,积极更新发展理念

  适应社区矫正法实施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快速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更新发展理念。一是准确把握新阶段、新特点。进入新阶段,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更高期待和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工作标准必定更高、职责任务必定更重、发展机遇必定更大,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必须突出政治属性、必须力争更大作为。二是准确把握新方位、新挑战。立足新起点,全国社区矫正工作蓬勃发展,上海社区矫正工作必须要有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必须坚持排头兵、先行者的定位,必须着力从提升工作内涵、深化实践经验、拉长优势长板、补齐短板弱项等方面继续发力,全力筑牢发展的根基、蓄积发展的后劲、当好发展的表率。三是准备把握新发展、新格局。落实新要求,必须紧扣“规范化”和“高质量”要求,加强全方位的依法管理,落实全周期的动态管理,推进全要素的智慧管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全面优化走访排摸、分析研判、措施跟进、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提级升档信息化监管。

  “三力”齐发,着力增强发展动力

  坚持盯着基层打基础,着眼问题求突破,立足实践带队伍,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保障。一是加强制度牵引力。会签出台全国首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制定下发《关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印发《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服务标准手册》4.0版,同时对现行社区矫正法律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汇编成册,为规范发展加强制度保障。二是强化考核推动力。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坚持定责、督责、问责一体推进,平时考核、定期考核、专项考核全程覆盖,着力通过对调查评估、审批事项管理、日常考核、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管理、失联查找、矫正终止、档案管理等关键执法环节常态化的检查考核,推进本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提级升档。三是提升队伍协同力。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比武练兵,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官试点,优化队伍日常管理,深化岗位责任制,推动社区矫正专职国家工作人员、选派民警、矫正社工、社会帮教志愿者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定位更加清晰、协作更加紧密,“四位一体”协同作战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措”并举,深耕厚植发展根基

  把握社区矫正工作基本规律,坚持专门机关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有机统一,持续深化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加强领导体制建设,从有利于加强公检法司社区矫正机构执法衔接配合,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正确执行出发,科学制定方案,报请成立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并有序推进全市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过半,区级社区矫正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镇三级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架构。二是加强内部运行。继续健全和优化完善社区矫正集中执法模式,强化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执行定位,制定制度规范,明确社区矫正执法审批权、电子监管工作等全部由社区矫正机构履行,同时发挥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作用,重点履行好走访、联络、调查等委托职责。三是优化外部联动。着力依法明确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衔接程序,推动社区矫正信息接入“一网统管”平台并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活动异常信息的自动推送,接入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的电子化转递。推动公检法司等部门根据法定职责,会签具体协作文件,规范具体执法衔接程序。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sqjz/202103/t20210315_195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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