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9年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廉素、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厅厅长毕力夫等出席会议。
会议全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主任郭声琨同志在全国各省区市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座谈会的讲话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制度文件。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和第二次会议建议议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工作要点和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建立联络员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情况汇报和关于开展法治建设驻在式调研情况的汇报、各协调小组作的关于委员会成立以来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林少春在讲话中指出,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成立以来,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制度机制,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有力推动各盟市全面依法治盟(市)工作,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的充分肯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与先进省份的差距,勇于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林少春同志就做好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上来。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将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领会“十个坚持”精髓要义,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其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区的全过程各方面,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深刻把握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抓好学习研究宣传,不断加强对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普法等领域问题的学习和研究,着力研究解决自治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和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与四个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抓好制度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制度先行,推动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方面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使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要切实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尽快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以制度机制建设倒逼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要抓好督办督察,特别是要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点督查工作开展不力、法治建设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形成有力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要抓好执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充分调查研究,明确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及时跟踪督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三是要加强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自身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要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履职尽责,既要抓好分管工作的法治建设,也要增强全局意识,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法治工作的职责;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组建,把握严实标准,选配精兵强将,真正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明的同志选进来;要推动盟市相关工作,各盟市要对标对表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所属各旗县(市、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组建,加快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工作。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规定,建立健全督促协调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委员会、协调小组和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规则工作细则要求,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联络员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善于借用外力外脑,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尤丽霞,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月胜等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副组长出席会议,四个协调小组各成员、联络员和31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