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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7月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动员全区上下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波主持会议,副主任李荣禧、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自治区律师协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路街道人大工委的6位同志从不同角度畅谈了学习民法典的认识体会和贯彻落实的思路措施。

  那顺孟和强调,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把握时代和实践要求,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方式抓好落实,使文本上的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要把民法典作为我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自治区要求,及时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各级国家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开展执法、司法工作要统筹考虑民法典的规定,全面、立体推动民法典贯彻落实。社会各方面要共同努力、通力协作,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将民法典的良法优势转化为依法治区的实际效能。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doc/2020/12/01/1133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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