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王雅楠
3月2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安宁渠人民法庭成立。头屯河区法院“少年法庭”同步在头屯河人民法庭挂牌。这是新疆首批以挂牌方式设立的“少年法庭”,标志着我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阵地进一步拓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触角进一步延伸。
“少年法庭”设立后,将秉承“司法育人”理念,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在关爱中审理、在保护中判决”司法理念,择优选派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组建少年审判专业化团队,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同时,“少年法庭”将把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并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等工作。加强与教育机构、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合作,与家庭、教育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培育社会力量。
今年2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我区法院实际,制定《少年审判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明确少年法庭职能定位,规范未成年人审判的受案范围,为全区法院一体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当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江出席新市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揭牌仪式。他要求,新市区法院“少年法庭”要在工作机制上更深化、工作力度上再加大,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要以此为契机,打造专业团队,做好司法延伸,积极探索保护更严密、参与更广泛、特色更鲜明、成效更显著的“少年法庭”新机制,提供更多可供学习、可供推行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