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2020年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三年规划》和《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公安机关积极履行服务企业的职能,变审批型机关为服务型机关,深入做好“放管服”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源头稳控。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培训,向企业宣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规章。通过培训,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行业自律得到显著提高。
二是优化服务,助推发展。深入企业轮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经验交流会,组织信誉等级低的企业向信誉高的企业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并对各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在严管的同时,严格按照“放管服”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提升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企业的服务水平,从快从简审批盐酸、硫酸、高锰酸钾等购买、运输申请,确保消毒防疫物资生产供应不中断。
三是实地检查,堵塞漏洞。为全面维护好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保障,防范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公安机关联合自治区禁毒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对乌鲁木齐市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实地检查了相关企业安防设施、存储设备、出入库台账等情况,对企业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