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北京警方紧紧围绕“禁放区依法管住,非禁放区确保安全”要求,综合采取强化组织动员、宣传引导、打击查处、禁放看护等多种措施,持续推进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据统计,大年除夕至初三,全市依法查处违规燃放案事件48起,罚款处罚50人,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747起,初步实现了禁限放工作的预期效果。
工作中,北京警方自除夕开始,持续启动高等级防控措施,强化街面警力投入,加强重点地区巡逻看护,协同街乡开展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等工作,确保全市禁限放工作持续向好。特别是除夕当天,全市共部署实名看护力量87万余人,其中投入警力3.1万余人,并同步运用警用直升机、卫星车等力量,“全时空”开展禁限放看护工作。期间,北京警方还积极会同市应急管理部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配送、销售等环节安全监管,共同维护春节期间首都社会安全稳定。在有序开展禁限放工作基础上,北京警方对非法烟花爆竹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点上私卖、面上私存、道路私运、个人私买”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打管一体措施。自启动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破获涉及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39起,查获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7182箱,依法处理相关人员261人。
在此,北京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响应“清新过年”倡议,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及可燃放区内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首都的空气质量。
此外,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10、010—62074289。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典型案例:
案例一:2月11日22时许,海淀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高尔夫球场内,将违规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龚某(男,20岁)查获,现场起获多种违规烟花爆竹,共计约150公斤。经查,该人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北京市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存放于高尔夫球场VIP包间内,并于除夕当晚,在禁放区域燃放。后龚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2月11日21时许,朝阳公安分局新源里派出所民警在左家庄北里巡逻时,将在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孙某(男,35岁)现场查获。后孙某因违反《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被朝阳公安分局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2月12日0时许,张某(男,46岁)在西城区某胡同燃放组合烟花,被西城公安分局厂桥派出所查获。经查,张某在京外购买了一批北京市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且在禁放区域燃放。后张某因违反《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被西城公安分局处以行政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