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充分发挥办案信息化平台全程可视的优势,构建全流程、精细化、智能化审判监督管理模式,持续激发“高质高效”办案潜能。全市法院结案数从2015年的22.4万件上升到2019年的50.4万件,法官人均结案从217件上升到492件。今年以来结案近42万件,同比上升19.5%。
一、依托一体化办案平台,监督管理同步对接办案流程
一是监督管理与法官办案平行推进。全面推广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打造从立案到领取裁判文书全链条一体化办案平台,以无纸化形式将审判业务全流程深度融合,案件审理情况无需调取卷宗,通过办案平台全部展示,院庭长可以实时查询案件具体进度。目前两级法院已累计全流程无纸化办案28.2万件,院庭长运用电子卷宗同步监督个案4785件。二是办案节点与监管重点精准对接。充分释放无纸化办案流程透明可视的优势,将传统立案、开庭、合议、裁判、归档环节进一步细化为24个关键流程节点,根据院庭长、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权责清单,将流程节点办理分配到人,明确30项审判质量评估指标,确保风险点及时发现,监督管理落实落细,切实提升院庭长监督管理效能。今年以来,共有效清理一年半以上长期未结案件996件。
二、依托数据监控平台,分层分类延伸监督管理触角
一是实现“四类重点案件”动态追踪。将最高法院规定的“四类重点案件”进行清单式细化,在立案流程中嵌入17小类监督事项的标识模块,由立案人员进行勾选。专业审判庭根据业务特点,明确特定类型案件需要监督的风险点,对17小类监督事项再做细化,一经发现立即在办案流程中标识。随着案件的流转节点变化,系统对监督事项动态追踪,自动提示法官及时报告、院庭长关注监督,畅通院庭长发现监督事项、履行监督职责的渠道。二是实现简单速裁和复杂繁案分类管理。将简单和复杂案件的立案识别标准、各类案件权重系数逐一数据化,形成繁简程度甄别要素模块,嵌入案件管理系统,案件繁简自动识别率超过90%,实现海量案件自动分流、审判资源动态调配、绩效考核自动生成。通过对关联案件信息、审理周期、节点数据峰值偏差等方面的监控,有效防止大量“标的小、关联大”“数额小、矛盾大”的简案成为监管盲区,又可针对少数复杂疑难案件的“繁”案要素开展重点监督。三是实现审判态势智能研判。开发案件收结案态势预警系统,设置均衡结案警戒线,通过大数据收集、统计、分析,自动生成审判执行态势日报,进行动态监控和预警,将微观个案监督和宏观审判管理有机结合。今年以来,在结案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体现办案质量的上诉案件数同比下降11.3%,二审发改案件数下降13%。
三、依托智能辅助办案平台,有力支撑裁判标准统一
一是嵌入类案信息检索资源。将一体化办案平台与法信平台、裁判文书网等海量资源库实现数据对接,自动推送关联案件、类案信息、典型案例,辅助生成强制检索报告,提炼争议焦点、比对类案裁判结果,审委会讨论案件的类案检索率达到100%。二是开发类案办理智能模块。“法智云端”等类案办理模块,分别针对金融、民间借贷、行政案件等类型化案件提取裁判要素、提炼裁判规则、实现智能计算,出台涉消费者权益保障等53个裁判规则,促进类案裁判标准统一。去年以来,全市法院25个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典型案例,其中最高法院公报案例2个。三是建立类案知识数据库。梳理法官历史办案经验,形成不同案由争议焦点知识库、裁判说理知识库,探索事实认定规则智能算法,基于争议焦点自动引用裁判说理内容,实现高质量、高效率裁判文书辅助生成。目前,1369种裁判文书梳理入库,逾280万份裁判文书可供法官参考引用。去年以来,全市法院9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国优秀裁判文书。
四、依托审判绩效考核平台,科学量化做好评价激励
一是研发审判绩效量化模块。将《审判绩效量化计算办法》的具体内容数据化、可视化,以数据模块嵌入考核平台。二是实行分区差异化考核。构建法院、考核区、考核部门三个考核维度。其中将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按照业务类型分为四个考核区,根据不同考核区设置有差异的算法规则,同一考核区内则采取相同算法,提升可比性、透明度和可接受度。三是精细设定自动量化系数。根据案件类型、办理难度,设置基础案件权重系数、程序案件权重系数、繁简案件浮动系数,实时对法官办案数量、办案质量自动量化计算,形成客观有据的考核结果。四是用好绩效考核结果。明确只有绩效考核优秀的法官才能评为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将考核结果运用于绩效奖励发放、评优评先和法官等级晋升,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审判业绩的平衡,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