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法院开展“百日攻坚”活动,着力清理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未结执行案件。
2013年9月23日,梁某霖向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厢信用社借款107万余元用于购买种猪及饲料,借款期限5年,黄某徽承诺愿意与梁某霖共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并用梁某霖名下的坐落于博白县博白镇南城路某处土地及房屋为借款作抵押担保,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后,梁某霖只偿还了少量的借款本金及支付了小部分利息。借款到期后,因梁某霖没有还清借款本息,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遂向博白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付息。博白县法院于2019年6月14日判决梁某霖、黄某徽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06万余元及利息给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判决生效后,梁某霖、黄某徽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遂向博白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向被执行人梁某霖、黄某徽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都没有实际履行。经查,被执行人除了用于抵押的财产,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该院决定对该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
经广西金土资产房地产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91.12万元。博白县法院以该评估价值作为一拍保留价进行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2021年1月,在开展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未结执行案件“百日攻坚”活动后,法院又以72.9万元的价格在淘宝网上进行第二次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并在公告期内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农合机构宣传屏等进行广泛宣传,最终于2021年2月4日以105.02万元成功拍卖,案件清理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