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只有党的基层组织强起来,党员队伍强起来,党的工作强起来,才能凝聚力量,逐梦前行!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为中心,不断探索办案新机制,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
近年来,西山法院把服务群众、便利群众作为提升诉讼服务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设立省内首家“24小时自助法院”,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实践,满足群众多元诉讼需求。
为便捷当事人办理立案、保全、信访等业务,西山法院坚持党建先行,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让党员同志立足岗位模范履职尽责,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展形象,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效的工作效率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诉讼服务。
如今,有许多老年人,特别是独居、高龄、失能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以及行动不便、交流困难的残疾人在办理业务等方面,面临着一系列实际困难和问题,因此,做好便利特殊人群办事的服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西山法院聚焦群众需求,做实做细各项诉讼服务工作,及时帮助有需要的特殊人群解决来院办事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对于需要办理立案申请、法律咨询、保全申请的特殊人群,工作人员优先将其引导到“党建绿色窗口”办理,并现场指导帮助其办理业务。
除此之外,军人军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西山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建绿色窗口”,由党员干警驻守,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诉讼服务。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
在未来,西山法院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做好诉讼服务工作。建立同实际工作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模式,破解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法院的力量。
相关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五十八条: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第七十三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五条: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提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优待工作,不断创新社会优待方式和内容。倡导鼓励志愿者参与面向优抚对象的志愿服务。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