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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现场清退涉案款物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感谢县纪委帮我们拿回了这笔钱,你们真是我们的贴心人。”日前,崇义县纪委县监委在该县扬眉镇扬眉寺村举行了一场涉案款物清退活动,拿到“迟来”征地补偿款的村民钟某喜、钟某涛连连道谢。

  原来,扬眉镇芦江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钟某升,租赁了他们两人家里的林地各一块约十来亩。2018年扬眉镇公墓建设需征用这2块山场。根据相关规定,林地征地补偿款应支付给林权证持证人,青苗补偿款则支付给林地经营者。而在这2块山场的征收过程中,钟某升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他除获得全额青苗补偿款外,还违规获得本应支付给林权证持证人钟某喜、钟某涛的林地补偿款共计17余万元。同时,钟某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据了解,2020年以来,为推动涉案款物清退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县纪委县监委将清退活动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以“以案明纪+现场清退”方式,对发生的侵占群众财物、收取群众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现场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并将涉案款物现场退还给群众。

  “我们在现场会告知有关清退依据、款物性质及数量,并宣读处分决定,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育人。”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该县清退侵害群众利益涉案款物45余万元,受益群众达到百余人。(崇义县纪委监委 朱小连、池春辉)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dfzf/202101/t20210119_971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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