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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三坚持三强化”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红寺堡区精准发力,强化监督,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

  强化领导,坚持高位推进。区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纪委监委、巡察办、发改、财政、审计、公安分局等牵头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作为专项治理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形成了区委政府统一领导、专治办牵头协调、各行业部门各负其责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从纪委监委、发改、审计、财政、公安等成员单位抽调8名同志充实到专治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

  强化落实,坚持多措并举。聚焦专项治理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举措,力促工作落实落细。建立专项工作联络人制度,及时传达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通报工作进度,明晰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在红寺堡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廉洁红寺堡”微信公众号设置举报窗口,在区政府大楼、综合楼、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问题线索举报箱,农业农村局、住建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分别在本单位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范围和举报方式,接受群众信访举报。

  强化监督,坚持抓促结合。区专治办牵头成立3个督查工作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中任务分工不明确、安排部署不及时,自查自纠理解不透彻、表格填写不规范、内容不详尽、具体标准分类分期混淆等问题,现场督促落实整改,提升自查自纠工作质量,打牢专项治理工作基础。(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张滨滨)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3/t20210318_286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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