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简要总结
(一)坚持在聚焦疫情防控头等大事中主动担当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司法行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司法部各项决策部署,超前谋划,严密部署,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是慎之又慎加强内部防控。全系统自1月23日起进入疫情防控紧急模式,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监狱戒毒系统实行全封闭勤务模式;严格落实“两类人员”各项管控措施,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十严”精准管控措施,全面规范北京籍、湖北籍、非湖北籍刑满释放人员的释放衔接及临时安置程序,实现重点人群稳定可控。经过全系统共同努力,取得了“系统人员零感染、监管场所零疫情、应急生产零事故、法律服务不打烊、法治保障不缺位”的阶段性成果。
二是尽职尽责做好法治保障。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作用,研究起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措施》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措施》等文件,确保中央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各项要求在北京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发挥政府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第一时间代市政府起草了《进一步明确责任 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和《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着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依法防控决策。组建疫情防控文件审核专班,全力做好市政府出台与疫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积极为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提供法制保障,对《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等40多个文件研提法律意见。研究形成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相关居住小区信息公开的法律意见》等30多份专题报告,搜集编辑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2003年本市抗击非典时期政策措施汇编,供市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组织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法制研究会开展疫情防控建言献策征文活动,汇编《共抗疫情、法治同行》论文集报送市政府,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新发地批发市场疫情发生后,根据市领导指示,迅速成立了法律专家顾问组,全力做好新发地市场后续处置政府法律事务;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重点领域立法,为疫情防控提供制度支撑;强化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加强对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执法有关事项的决定》,及时对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做出临时调整。以执法协调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机关移送涉刑犯罪案件相关工作要求。会同市城管局对本市130余家商务楼宇、商场、餐馆进行抽样调查,指导解决医疗物资储备供应、价格监管等方面的执法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及时、高效化解涉疫情行政争议,上半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涉疫情行政复议案件29件,审结21件。
三是优质高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通过开设专区和专门接待窗口,全面加强12348法律热线服务、北京法律服务网在线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现场服务,及时解答群众涉疫法律咨询。全市公证机构建立公证事项办理绿色通道,服务一线防疫医护工作者;启动“律师法治工作北京队”,向国务院推荐专业律师参与疫情处置工作,组织律师团队撰写疫情防控资料,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开展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助企惠民春季行动”,统筹组织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服务资源,全力服务和保障复工复产和复商复市;制作疫情防护宣传海报和公益宣传片,以“两微一端”、电视、广播为载体,普及疫情防控法律知识。
四是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各项行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期间“落地查人”专项法治督察,确保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措施坚实落地;主动服务大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防护口罩加工任务,累计生产口罩2507万只,陈吉宁市长在监狱疫情口罩生产情况报告上批示:“讲政治、讲大局,主动作为、落实有力,应予肯定”。
(二)坚持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积极作为
一是积极服务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推进《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提供制度支撑。围绕推进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加强对相关政府措施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推进监管执法有关制度的通知》,在全市46个市级执法部门全面推进执法检查单规范化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建市、区两级17个律师服务团队,组建219个“一对一”律师服务团,走访264个企业协会(商会)和898家重点企业。建立北京涉外律师人才库,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供服务;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申请审批事项工作程序和手续,对部分律师审批业务试行无纸化审批、先行审批+承诺制和邮寄移交审批材料。对61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进行梳理,申请材料精简68件,办理时限精减146个工作日。
二是有力保障城市基层治理改革。聚焦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两个“关键小事”,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和实施后的相关配套制度研究;根据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放街道乡镇和基层司法所承担政府法制职能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落实行政执法权下放实行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举办全市基层司法所政府法制业务培训班,编印下发基层司法所政府法制业务指导手册;会同市委编办等部门制定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细化方案,推动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地,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制发《街道乡镇行政执法协同协作规则的通知》,指导各区组织实施。配合市委编办推进五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推进教育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站区、副中心等执法改革。
三是全力服务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和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做好《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法律审查,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就违法建设查处、小客车总量调控等政策法律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参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专班等,就相关问题研提法律意见。
(三)坚持在紧扣法治建设主责主业中持续发力
一是发挥法治建设统筹作用。积极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依法行政办的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推进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超前谋划,密切关注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起草进程,研究起草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结合中央关于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起草情况,及时启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起草工作。
二是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研究细化《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措施,推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落实;起草《2019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于4月1日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并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和《北京日报》向社会公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市16个区政府和50个市级行政机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情况开展综合评估,督促各单位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上半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公示了入选全国示范创建的地区和项目名单,我市推荐的西城、朝阳、海淀三个示范区和通州、平谷两个示范项目全部入选,彰显了北京的实力。
四是做好相关重点法治工作。编制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8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审查工作,制定《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等2项政府规章,废止《北京市城市建设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等11 项政府规章。完成领导批示、各单位征求意见、专项法律问题研究等各类办文300多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对124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212件市属委办局和区政府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研究我市贯彻《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统一、科学、具有北京特色的行政复议体制。上半年,全市各级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77件,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18件,审结264件。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共接待群众2200余人次,同比上升46.7%。市司法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3件,同比上升56.6%,审结89件(含2019年结转案件)。上半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91件,败诉5件;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清单化管理,组织开展“七五”普法验收,起草《北京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下沉,推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推进司法鉴定立法工作,做好律师、公证行业管理工作。
(四)坚持在着眼首都安全稳定大局中精准施策
全力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坚决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始终保持高度的风险敏锐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监狱(戒毒)局牢牢坚守监所安全底线,自1月27日以来,全市监所进入高等级勤务模式,新发地疫情爆发后又开展了全员踪迹排查以及核酸、血清检测,对所有进入监所食堂的货物开展溯源索证。
二是始终保持高度的维稳责任感。及时召开系统工作会,专题部署平安北京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罪犯的收押、改造和线索深挖工作。
三是始终保持高度的隐患防控力。严格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提出“十个严格”和“十二个必须”要求,圆满完成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释放衔接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治体检行动,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涉疫纠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五)坚持在突出党建队建主题主线中凝心聚力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一号工程”,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局党委专题研究《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若干措施》。上半年,共出台6份管党治党文件和8项组织人事制度,以清单式管理和项目化推进,有力促进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思想武装。落实党委会“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研究制定和落实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警培训计划,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各项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从5个方面明确了14项具体措施。坚持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先后选派两批共60名市局机关干部下沉社区支援抗疫,实现了受援社区“零感染”。强化激励机制,及时为表现突出的9个集体和12名个人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队伍管理。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在监狱戒毒、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四大领域全面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在纠偏差、清死角、治顽疾、抓精细中整饬行业不正之风,推动和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归口负责、科学规范的原则,部署开展全员政治轮训;郭文思案件发生后,市局按照市委和司法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在全市监狱戒毒系统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以案为鉴,当好执法司法看门人”警示教育暨监狱执法专项整顿活动,从“六问六查六找”入手,强力推进改造宗旨大教育、刑罚执行大整治、罪犯教育管理大规范、干警纪律作风大整顿。
上半年,除了圆满完成上述五大方面重点任务外,全局信息化建设、外宣研究、调研年鉴、财务装备、行政后勤、机关党委、纪委、工会及老干部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果。
二、下半年重点任务安排
(一)慎终如始,着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强化对疫情防控的思想武装;强化队伍安全防控;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安全防控;强化服务场所安全防控;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强化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机制。
(二)精心筹划,着力强化推进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
根据中央部署和工作进展,适时制定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切实把今后五年我市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司法行政等各项工作等层设计。
(三)久久为功,着力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面强化监所安全,努力实现连续24年监管安全工作目标;抓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工作;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组织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的滚动排查和积极化解工作。
(四)善作善成,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做好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监狱(戒毒)改革、社区矫正改革和司法所改革等,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抓实抓细,落地见效,努力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固本强基,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党建队建工作
认真落实《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若干措施》,切实发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贯彻落实基层组织条例、支部工作条例,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智慧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深入抓好“以案为鉴,当好执法司法看门人”专项警示教育暨监狱执法专项整顿活动。坚持“从严、从细、从实”标准,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三大行业全面教育整顿,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六)统筹兼顾,着力完成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精心组织好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切实做好外宣研究、调研年鉴、财务装备、行政后勤、机关党委、纪委、工会及老干部服务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全面建设,高质量完成全年度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