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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绩效任务全年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 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北京市司法局2019年度绩效任务全年完成情况

  年份

  责任单位

  序号

  年度绩效任务

  全年完成情况

  2019年

  市司法局

  1

  完善营商法治体系,推进社会信用立法,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

  该项任务涉及我局的具体任务为“配合做好《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调研工作”。2019年初,我局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多次就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协调,3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列为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年底,在我局牵头编制的《北京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中,拟将《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列为2020年适时提出项目,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将按立法相关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后续我局将继续配合起草部门做好立法调研、立项论证等相关工作。

  2

  把柴油货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法并实行闭环管理,鼓励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支持发展新能源货车,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政策。

  该项任务涉及我局的具体任务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我局将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列入《北京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完成项目,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法制办和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立法工作组,共同开展了立法重点问题研究、专题调研和京津冀协同对接,于2019年6月初完成法规立项论证工作。在法律审查过程中,我局按程序开展了相关征求意见工作,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就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超标排放的执法程序,严格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专题研讨,在此基础上对草案内容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立法相关程序,《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2019年7月9日第4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19日以法规议案形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3

  紧扣城市转型发展需要,推动城乡规划、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等重点领域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做好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健全执法过程考核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大法律培训力度,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推动城乡规划、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等重点领域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司法局组成立法工作组,共同研究《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制度框架和主要内容。《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经7月9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法规议案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1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6月1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京政办发〔2019〕15号),正式将其纳入市政府2019年立法项目。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就草案起草工作进行了对接,针对把握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设计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的《北京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进行了法律审查。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方面,做好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市政府在立法审查阶段广泛征求意见,就某些重点问题召开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工作组会议进行法律审核。制定了2019年度关于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结合市律协“两公”律师专委会会议,组织全市专职政府法律顾问培训。指导市律师协会组建了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研究会,组织对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研究论证。做好市政府文件及市政府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工作。
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健全执法过程考核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成本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的起草。召开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就“三项制度”进行部署培训。将“三项制度”和“两法衔接”的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和年度绩效考评体系,通过加强实施指导、案件协调、监督考核和督促检查等方式,推动全市各级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和“两法衔接”工作要求。
4.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5.加大法律培训力度,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在2019年度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评细则中明确了开展常务会(办公会)会前学法、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和法治讲座等培训要求,并加强督促考核。全年共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5次,举办全市局级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和全市法治机构负责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6.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一是建立我市守法普法协调工作基本机制。召开两次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二是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三是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二是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热线平台建设;项目平台不断推陈出新。

  4

  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方便群众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一、公共法律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
2018年6月22日,北京法律服务网(电脑端、移动端)初步建成。一年多来,北京市法律服务网功能不断完善,为群众提供智能咨询、在线咨询、留言咨询等多种咨询模式,使群众在线申请、预约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仲裁申请更加便利,公开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服务信息,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供学习资料。经过测试、完善、推广使用,2019年12月,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一)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融合。2019年9月,公共法律服务协同调度平台上线。群众在法网发起的服务事项需求,由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级别受理、线下承接,实现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服务窗口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事项的数据归集,达到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台融合。
(二)网络平台服务机制不断完善。为保障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融合,及时响应群众线上线下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数据化,确保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协同调度平台健康有序运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协同调度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广使用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及法治宣传阵地、产品等,制作表情包、宣传折页、公益短片向全社会普遍宣传网站、微信公众号、北京通APP等渠道以及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内容。
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服务效果进一步显现
(一)服务项目不断更新。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统筹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推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平台,建设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群众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库,为特定群体、特定机构、特定事项,研发、定制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满足社会不同群体、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办理公证更加便捷。大力提升“最多跑一次”工作力度,实现与民政部门建立婚姻、收养登记数据共享联通工作,办理公证过程中实现对相关信息在线核实,让数据多跑路,公证员多服务,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由52项增至112项,制定《申请公证事项材料清单》,以列表形式说明“必备材料”及“选择性材料”清单,进一步便利群众办证,优化营商环境。
(三)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整合在线咨询服务人员力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发起的法律服务需求响应率到100%、咨询回复率100%,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得到群众充分肯定。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线上服务群众的能力初步实现。

  5

  做好市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一次市律师代表大会于2019年5月18日至20日在京召开,为期两天半,共400余人参会。换届全过程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召开市区两级部署会、推进会,司法部、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领导首次全部出席大会开幕式,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和理事会、监事会,实现了平稳有序换届的工作目标。

  6

  加强我市公证行业管理,方便群众获得优质便捷的公证服务。

  (一)大力提升“最多跑一次”工作力度。一是实现与民政部门建立婚姻、收养登记数据共享联通工作,办理公证过程中实现对相关信息在线核实,让数据多跑路,公证员多服务,群众少跑腿。二是在“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由52项增至112项的基础上,制定《申请公证事项材料清单》,以列表形式说明“必备材料”及“选择性材料”清单,进一步便利群众办证,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指导全市公证行业继续完善窗口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代书、代办、邮寄送达等延伸公证服务。
(二)推进“减证惠民”措施落地生根。一是指导市公证协会与市残疾人维权中心签订了《残疾人公证服务合作协议》,推出9项公证助残惠残措施。我局与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公证助残工作的通知》,推动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二是围绕全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安排,提出将公证纳入法律援助补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扩大公证公益法律服务范畴等工作思路,会同局相关处室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政策支持,积极推动公证公益法律服务保障制度建设。
(三)参与研发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协调市公证协会开发民事公益类公证事项预约咨询平台,整合全市公证法律服务力量,根据各公证机构实时业务负荷、申请人具体办证需求精准提供公证事项在线预约现场咨询服务,切实提高遗嘱、小额继承等民生公益类公证事项办证量。目前平台已建立完成,相关培训和试运行也已结束,春节后系统正式上线对外服务。
(四)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司法局按照《北京市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报请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2月25日起,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下调提存公证、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经济合同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4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取消译文代办收费;放开证据保全类、公证监督类等18项收费,调整放开新兴公证服务和竞争充分项目的价格,收费目录从12类55项精简至11类30项;调整政府定价项目价格管理方式,收费标准实行上限管理,各公证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高于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

  7

  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2019年7月19日,我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京司发【2019】46号)。举办骨干调解员培训班和信访诉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组织参加“人民调解大讲堂”4000余人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培训20000余人次。编印《人民调解员工作手册》、《精品案例选编》工具书,为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奠定基础。拍摄《优秀人民调解员展播》,国庆期间在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及其网络直播间播出,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荣誉感。

  8

  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社会化、智慧化建设。

  1.全面贯彻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狠抓全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四不两直”驻在式督察、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结合等措施,确保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平稳可控。
2.发挥阳光中途之家和集中教育中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组织拍摄《北京市社区矫正教育宣传片》并开展“社区矫正第一课”教育,分别开展“珍惜矫正,拒绝酒驾”、“喜迎世园盛会,争做文明市民”、“增光添彩不添乱,守法遵规做贡献”等主题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打造“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3.制定《“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信息化顶层设计方案》,制发《关于加快更新社区矫正电子腕带设备的通知》、《电子腕带系统对接统一接口标准》等规范文件。研发“北京社矫APP”,建立市、区、所三级联网互通的业务网,实现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和社区矫正对象五种数据全面对接。

  9

  组织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考务工作。

  一是扎实完成2019年报名审核工作。报名前期及时发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公告》,编写《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事项解释》;报名期间,开设咨询电话,共接听电话2000余次,回复网络咨询300余人次。二是顺利完成两个阶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考务安全措施,强化服务考生。 两个阶段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整体顺利安全,未出现违纪违法和重大异常事件。三是高效完成首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的复审、证书制作和发放工作。四是完成相关考试公告的发布、文件报告撰写、机考案例的编写以及相关常规工作。

  10

  按职责推进大数据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任务。

  1.在我局人警处完成编制职责目录的基础上,按照经信局要求完成职责目录信息的录入工作;协调各业务处室完成数据目录的梳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市大数据平台;梳理整合了全局信息系统,并按要求完成我局信息系统的“上链”工作。根据业务系统与处室职能的关联关系,在“链”上完成职责目录与数据、信息系统的关联。
2.按全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工作要求,持续与市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共享工作。
3.已按计划于2019年6月完成北京市司法局政务云租赁及迁移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11月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目前我局全部系统已完成入云。
4.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目前已完成我局14个核心业务系统与市领导驾驶舱对接及单点登录工作;按要求为各级领导分配权限。

  11

  承担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7项任务。

  已按照要求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12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服务保障工作任务。

  全面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全年任务目标。

  13

  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督查整改事项第54、55项。

  1.加强我局与市高院的信息数据相互推送。正式上线“微律师”服务平台。律师持电子名片可申请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送达等便民措施。
2.加大电子案件管理工具宣传推广力度。实现本市律师对法院电子案件管理工具的知晓率达100%,在商事案件中对法院电子案件管理工具的使用率达50%。
3.在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国内律师事务所机构类审批模块中完成加载行政审批电子印章文书下载功能。申请人可以在审批平台内下载、打印电子印章文书,不用到行政机关领取,该功能上线后已生成安全有效电子印章文书3000余件,业务办理周期缩短近30%。
4.按照市级审批的数据标准对我局律师管理系统和司法鉴定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建立数据连接;在市政务服务局审批管理平台、综合窗口受理平台和我局律师管理系统和司法鉴定管理系统之间分别建立接口,每个工作日定时完成数据推送工作。行政审批业务通过数据交换顺利纳入综合“一窗通办”整体流程。

  14

  优化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规范中介服务管理。

  1.按照“一次受理告知补证、一次办结”的服务标准。针对高频事项,合并承诺内容,简化承诺要件,实行一承审批。落实司法部要求,针对所有取消证明文件中涉及的法定条件和要素,研究制定9大类承诺书样本30余份,由承诺人对相关法定要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查证渠道、主动配合调查向司法行政机关书面承诺,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承诺书向申请人告知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2.对我局846项行政审批材料进行了梳理,共精简材料530项,总精减率达到63%。
3.对我局66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间按规定进行压减,办事时限从法定总时限的2159工作日压缩为966工作日,压减比例达到55%。
4.梳理事项服务系统,编辑“审核要点”。
5.完成“本市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动态调整工作”。

  15

  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常委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市政府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2018年绩效考评反馈整改事项。

  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年任务目标。

  16

  市政府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报送和推进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1.全年按期办理市政府督查件。
2.2019年我局共办理提案建议124件,全国件4件、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20件。上述提案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符合办理要求。
3.围绕全市中心任务重大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形成信息专报上报司法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等部门。 4.开展政府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专项考评工作。制定了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市级行政机关绩效管理年度依法行政专项考评细则。组织开展了区政府依法行政、市级行政机关绩效管理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年终考核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ghjh84/68158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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