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起草了《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公示期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至9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jianduchu@sf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北京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78936
4.传真:010-5557881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公示期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3:《关于<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公示期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