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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姜说“法”厅(一):离婚冷静期让“冲动离婚”冷静下来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2021年1月1日,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一系列与法律相关的社会民生话题随之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即日起,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联合推出《小姜说“法”厅》视频栏目,与大家共同聊一聊社会热点事件,通过分析身边的案例增长法律知识,解决法律疑问。

  小姜说“法”厅(一):离婚冷静期让“冲动离婚”冷静下来

  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燕律师做客《小姜说“法”厅》

  《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有关“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表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时间,“离婚冷静期”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话题。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一系列疑问,本期《小姜说“法”厅》栏目,邀请到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燕律师,共同探讨该项法规的内容。

  对话一:

  冷静期可有效避免冲动离婚,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

  大众网:于律师您好,请问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意义在哪里?

  律师:主持人好,广大网友大家好。离婚冷静期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过去,在各种离婚纠纷中,夫妻因冲动而离婚的案例比比皆是,出台这一法律规定,可以让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进行情绪调整、婚姻救治和理性选择,从而有效避免冲动离婚,以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同时,还有利于完善我国离婚制度,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大众网: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律师:《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是一千零七十七条,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双方应当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话二:

  冷静期并非不义之举“保护伞”,极端原因无需冷静

  大众网:刚才听您这样说,相信广大网友对离婚冷静期有了直观了解。如果冷静期结束后,有一方反悔,另一方依然坚持离婚,应当怎么做呢?

  律师: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一方反悔,未申请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另一方依然坚持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规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大众网:那么,有一方如遇到家暴等极端情况,需要执行离婚冷静期吗?

  律师:如果因家暴等极端情况离婚的,民政部做出过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如果存在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家庭暴力提起的诉讼离婚不适用“冷静期”。

  大众网:冷静期内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或挥霍财产怎么办?

  律师:离婚冷静期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我国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有着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内,新增的债务或财产,并不能一概认定属于或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

  现场直击:

  离婚程序“四步变五步”,让夫妻更慎重对待离婚

  近日,记者来到历下区民政局。据这里的工作人员介绍,如今离婚程序已经从四步增加到了五步,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特别是增加了离婚冷静期这一步骤。

  据历下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李晓伟介绍,今年1月1日到1月18日,历下区民政局所受理的申请离婚人数同比有所下降,去年同时期离婚申请量为146对,今年离婚申请量为133对。“从该数量中可以看出,相比法规实施前,如今大家能够更慎重的对待离婚了。”李晓伟告诉记者。

  于燕律师说,在某种程度上,这样的法律条例,对多数因为任性、冲动导致离婚的夫妻来说,起到了一定的沉淀作用,让这类夫妻对于离婚慎重一点,去仔细考虑,冷静思考,毕竟一段关系的结束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果,这些后果可能会对两人之外的其他人造成伤害。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3/6c78d0d8-056e-4464-a438-679cbce99a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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