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亳州市司法局以加强村(居)“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截止到2020年底,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1787人,“法治带头人”2060人,超额完成每行政村培育1名“法治带头人”、每自然村培育1名“法律明白人”的既定目标。
一是规范程序,做好选拔。市、县、乡三级联动,按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选拔基本条件,细化选拨流程,严格选拨程序,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个人申请、组织选拔、考核上岗等程序,确定人选,经审核、公示后登记造册并备案。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每年制定“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计划、编制培训教材资料,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教学、远程培训等形式,分层次、分批次举办培训班进行系统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治素养和服务水平。
三是动态管理,优化结构。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规范考核评价,强化日常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基本数据库,及时调整、增补。不断优化队伍知识、年龄、文化结构,建设一支群众身边的找得着、用得上、真管用的队伍。
四是发挥职能,确保实效。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五是双向联动,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作用,建立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联系点制度,由村级法律顾问负责进行日常培训。“法律明白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注重整理本村村民需要解答的法律问题,及时向司法所、法律顾问进行反馈,双向结合,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