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至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四庭法官毛惠娟、爱丽美热·艾海提、孙艳、法官助理李路、杨丹一行五人“小分队”带案前往巴州带案下访。短短三天,小分队组织询问案件14件,其中撤诉4件,调解2件。
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组织开展工作,小分队在抵达目的地前联系当事人,预约法庭,安排询问。在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为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承办法官孙艳及审判长毛惠娟反复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及若羌县人民法院原承办法官沟通协调,三级法院联动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们驱车十几公里前往涉案房产公司调查。一番沟通后,当事人被承办法官的工作责任心和耐心所打动,同意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调撤率”能否达标对于审监部门来说,是一项不容小觑的考验,每一件调撤案件背后都离不开办案人员超强的耐心、敏锐的洞察力和为民解忧的情怀。
本次调撤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需要向若羌县房产局调查取证,经过巴州中院协调,委托若羌县人民法院取得了房产局就涉案房产无法过户的明确答复。承办法官孙艳深入浅出地向申请人释明法律规定,并告知当事人其申请再审依据不足。巴州中院原二审承办法官蒋耀则耐心细致开导当事人。
由于申请人的房产未取得完税凭证,短期内无法过户,现不存在调解基础,建议其撤诉,待房屋手续完善后在执行阶段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经过一番深入交谈,最终申请人同意考虑撤诉方案,给此次巴州之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以来,新疆高院审监四庭干警迎难而上,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为出发点,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合力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