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的各项要求在行政执法领域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司法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中涉及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内容进行了初步梳理,2021年3月9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提示》,就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提出建议,要求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紧密结合上位法要求和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和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视察工作时强调,要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充分发挥其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提示》严格对照民法典的体例,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共7编,共梳理出72个重点事项,并针对每个事项逐一提出了工作提示。
印发实施《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提示》,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行民法典赋予的行政职责作出了指引,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