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专题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依法治区办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廉素,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衡晓帆,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司法厅厅长郝泽军等出席会议。
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郝泽军同志汇报了落实举措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林少春同志就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对照任务完善细化落实举措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法律层面深入检视查找问题,对照中央精神细化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做好有关法规规章的修改完善和清理工作,切实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推动法治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二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望相助”的亲切嘱托,继续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统筹谋划,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到“两个结合”方面查摆不足,认真反思和整改我区民族工作中存在的偏差问题,科学谋划制定民族地区立法工作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细化各个阶段的立法任务,不断提升民族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三是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建立相关机制,完善具体政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
四是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司法公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解决和有效防止“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五是建立健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依法治区考评体系,实现常态化考核。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并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副组长、联络员、司法厅相关领导参加会议。